招标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1日作出(2017)闽051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内外矿业(中国)有限公司(下称 “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下称“本案”),并于同日作出(2017)闽0512破申1号《决定书》,指定内外矿业(中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下称“招标人”)。为查明债务人财务状况,为债务人破产重整提供重要依据,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债务人进行审计。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本案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招标项目名称:内外矿业(中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审计;
2. 公司简介:内外矿业(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460万元;住所惠安县紫山镇林口工业区;主营石板材加工,荒料石、石板材批发,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目前拥有全资子公司六家,分别为福建省泰宁县内外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内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宜昌市蓝星花岗岩开采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林格尔县内外矿业有限公司、吉林省蛟河内外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凤县内外矿业有限公司;拥有关联公司甘肃金塔内外矿业有限公司。以上公司主营业务均为矿石开采、加工和销售。截至破产重整裁定之日,以上公司合计负债规模在九亿人民币左右(含担保或有债务且未经审计);
3. 服务内容:负责内外矿业(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与资产清查;负责重整期间和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破产清算期间的财务日常财务管理;负责与企业重整或破产清算有关的其他财务工作。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止(预计三至四年)。各项工作的时限节点,由招标人根据重组工作的具体推进情况确定;
5. 付款特别说明:由于破产企业目前现金不足,第一笔费用需要在企业资产处置变现或重组方投资到位后才可能支付。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财政部颁发的相应审计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在参加本次审计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4. 自成立以来具有破产重整项目审计经验和业绩优先;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内容
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交复印件,审核原件);若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提交复印件,审核原件);
2. 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审核原件);
3. 投标人资格证书(提交复印件,审核原件);
4. 投标人简介,包括名称、住所、成立时间、规模、从业人数、项目负责人简历等;
5. 投标人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参加破产重整案件审计经验介绍;
6. 工作方案,包括负责人、派驻人员、工作计划等;
7. 报价方案;
8. 自行担前期工作费用承诺函。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 时间:投标人应自行编制投标文件并于2017年4月14日18:00时之前递交;
2.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紫山镇林口工业区内外矿业(中国)有限公司(或将所有文件扫描发送至邮箱hutx@junhe.com)。
五、选择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书面审查方式,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附件评分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分数的高低确定得分后,将结果于2017年4月21日在本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日历日)。公示期满后,综合得分排名最高者即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本次中选的,招标人有权按照有权按综合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紫山镇林口工业区内外矿业(中国)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95-87592802
中心邮箱:hutx@junhe.com
邮政编码:362100
内外矿业(中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