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0-10-20 17:16 浏览量:
 
《惠安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问:文件起草的背景及意义是什么? 

  答:2020年,全国首次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0〕3号)以及中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有关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机化工作实际,制定了《惠安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问:文件的起草过程是什么? 

  答:2020年9月,依据部门权责清单,启动并完成了《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形成了《实施方案》初稿,并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征求了意见建议,经合法性审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的地方;10月,与财政、商务等部门联合会签,正式印发。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共分个部分,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原则,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加速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明确了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对报废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是明确了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含已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多功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补贴的报废农机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纳入牌证管理的需要提供农机牌证管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达到报废年限;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国家明令淘汰的农机具,并对补贴的报废农机年限进行了具体细化。 

  四是明确了补贴标准。《实施方案》中明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可分开独立实施补贴。报废补贴部分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按报废农机类别和机型确定。补贴标准按《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见附件1)确定的标准补贴。更新补贴部分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是明确了回收企业的确定。对回收企业的范围、资质、公布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 

  六是明确了操作程序。机主自愿报废旧农机,并按照公平自愿原则,与回收企业共同协商确定农机残值;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按程序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机主凭有效申请资料,按规定申请补贴,由当地农财部门分工审核兑现。 

  七是明确了主体责任。机主对报废农机主要部件齐全、来源(归属)清楚合法等负责,对报废补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违反政策规定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等后果。回收企业要核对报废农机主要部件,对核对结果负责;要核对填写报废农机信息,对相关信息负责;要遵要求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对回收拆解负责;要提供机具拆前、拆中及拆后电子版图片,对图片真实性负责;要对报废农机建立回收拆解档案,对相关档案负责;承担违反政策规定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等后果。 

  是明确了工作要求。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服务便民、规范回收拆解、严格监督管理、及时报送信息等要求进行了细化强调。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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