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9-22 15:09 浏览量: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开展第十五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民宗〔2022〕80号)和《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泉州市委统战部 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第十五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泉民宗〔2022〕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里出台的《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讲好惠安民族团结故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向高质量、深层次发展。

三、活动形式

(一)依托新技术、新媒体,多角度、深层次打造一批高质量、具有自身特色和较大影响力的民族工作展板,通过“两微一端一抖”(即微博、微信、客户端和抖音)等线上媒介和召开座谈会、学习会、培训会、宣讲会等线下活动深入宣传。

(二)积极开展文艺演出、民族传统体育竞技、民歌对唱、少数民族非遗文化展、直播带货、民族团结知识竞赛等活动;把宣传月活动与开展法律咨询、疫情防控、就业服务、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下基层等活动结合起来。

(三)切实发挥好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深化各族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社区、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场所、文化广场、党建邻里中心等阵地。

(四)集中开展民族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

四、范围期限

2022年9月

五、联系方式

       县民族宗教局联系人:周瑾颖  联系电话:8739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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