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要求,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技能人才,进一步吸引更多技能人才来惠留惠就业创业,为加快建设惠安县海丝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城市提供人才支撑。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等部门结合省市工作要求和我县实际,在衔接配套上级政策的基础上,统筹整合现有技能人才政策,形成《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十五条措施》,力求政策见诚意、有力度、更便捷。
二、适用期限
本文件自2023年9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28日。
三、主要内容
政策从加强技能人才激励力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大力促进职业学校发展、推动产教融合取得实效五个方面着手,除执行省、市出台的最新政策及县级原有政策外,新增以下6项措施。具体如下:
(一)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
1.“获得惠安县技能竞赛前三名选手分别给予1000元、600元、300元奖励。”
2.“对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技能大赛的主体,由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未超过补助总额的则按实际支出金额补助。”
3.“职业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世赛、国赛、省级、市级技能竞赛相关工作的,训练时间视同为教学课时;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得优异成绩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惠安县技能大师”“惠安县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
理由:为进一步健全我县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激励引导技能人才成长成才,不断加强和完善我县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机制,鼓励各类主体承办技能竞赛,鼓励职业学校师生参加竞赛。
(二)大力促进职业学校发展
4.“从职业教育专项中单列安排支持技工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我县技工学校通过达标技工学校评审的给予20万元资助,评审为省级重点技工学校的再给予30万元资助,评审为高级技工学校评审的再给予50万元资助,评审为技师学院的追加100万元资助。我县职业学校升格为市特色(特色专业群)校的给予30万元资助,被评为省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学校、省双高校(高水平中职学校、高水平专业群)的给予50万元资助,被评为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的给予100万元。”
5.“对在我县企业就业的县域内职业学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由企业为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且连续缴费满6个月达50人以上的,按1000元每生的标准,给予其所在学校一次性培养补助。”
理由:鼓励职业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加快建设惠安县海丝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城市提供创新源泉、智力支持及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三)推动产教融合取得实效
6.“对认定为县级示范性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补助30万元。”
理由: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产教融合走深走实,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惠安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转化能力。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95-8738211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