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十五条措施》政策解读
时间:2023-10-08 16:37 浏览量: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要求,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技能人才,进一步吸引更多技能人才来惠留惠就业创业,为加快建设惠安县海丝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城市提供人才支撑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等部门结合省市工作要求和我县实际,在衔接配套上级政策的基础上,统筹整合现有技能人才政策,形成《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十五条措施》,力求政策见诚意、有力度、更便捷。

二、适用期限

本文件自2023年9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28日。

三、主要内容

政策从加强技能人才激励力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大力促进职业学校发展、推动产教融合取得实效五个方面着手,执行省、市出台的最新政策及县级原有政策外,新增以6措施具体如下:

(一)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

    1.获得惠安县技能竞赛前三名选手分别给予1000元、600元、300元奖励。

    2.对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技能大赛的主体,由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未超过补助总额的则按实际支出金额补助。

    3.职业学校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世赛、国赛、省级、市级技能竞赛相关工作的,训练时间视同为教学课时;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得优异成绩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惠安县技能大师”“惠安县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

    理由:为进一步健全我县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激励引导技能人才成长成才,不断加强和完善我县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机制,鼓励各类主体承办技能竞赛,鼓励职业学校师生参加竞赛。

)大力促进职业学校发展

4.“从职业教育专项中单列安排支持技工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我县技工学校通过达标技工学校评审的给予20万元资助,评审为省级重点技工学校的再给予30万元资助,评审为高级技工学校评审的再给予50万元资助,评审为技师学院的追加100万元资助。我县职业学校升格为市特色(特色专业群)校的给予30万元资助,被评为省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学校、省双高校(高水平中职学校、高水平专业群)的给予50万元资助,被评为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的给予100万元。

5.对在我县企业就业的县域内职业学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由企业为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且连续缴费满6个月50人以上的,按1000元每生的标准,给予其所在学校一次性培养补助。

理由:鼓励职业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技能人才,为加快建设惠安县海丝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城市提供创新源泉、智力支持及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推动产教融合取得实效

6.对认定为县级示范性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补助30万元。

理由: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产教融合走深走实,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惠安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转化能力。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95-8738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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