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03-15 09:20 浏览量: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部署,以及《中共惠安县委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不断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全力打造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高地的意见》,全面凝聚惠安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2023年10月,泉州市创新大会召开,同步推出加强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1+3+N”政策包,对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推进工业设计能力提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促进异地研发孵化等鼓励科技创新政策进行全面的提档升级。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鼓励科技创新政策的针对性和导向性,更好发挥科技专项资金的效益,县科技局根据上级政策导向,结合我县实际,对《惠安县鼓励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惠委发〔2021〕9号)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1.紧跟上级导向,立足推动本地研发与异地研发同步拓展,强化科技创新与工业设计一起抓,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新兴领域企业创新打头阵2.实施分档奖补,着力培优扶强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质量好、带动作用大的科技领军企业3.突出降本增效,经测算,本政策实施比原县级鼓励科技创新政策可节约资金1000万元以上,节约资金将用于加强对重大产业创新平台的引进培育,力争补齐县域“大院大所”缺失、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弱的短板。

三、工作进展

本办法由县科学技术局拟定初稿,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发改、工信商务、财政等部门会审稿,由县委、县政府自印发之日起颁布实施。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从企业创新能力、创新载体、工业设计创新服务、创新资源、科技成果转化5个方面,调整优化县级科技创新政策13条。

五、主要修改内容

(一)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方面。一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市县1:1配套,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专项奖励。对企业研发归集人员进行奖励,着力提升企业研发投入及归集的积极性。二是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优化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奖励,兼顾指标和效益,实行三档奖补。(将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规上、规下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调整为:首次通过高企认定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40万元奖励;将复审通过高企认定的规上、规下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调整为:复审通过高企认定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本项奖励含市级奖励。)②调整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奖补标准。(将首次被认定为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扶持奖励由15万元降至10万元,增加对复评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扶持奖励3万元。)③调整对高技术产业企业入库奖补条款,实行分档奖补,侧重扶持高技术产业企业增产增效,做大做强。(将新认定纳入高技术产业的规上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调整为:按规上高技术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补差奖励,已享受高技术产业入库奖励的企业,不再享受分级奖励三是鼓励企业加强协同创新。延续原政策,对获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给予叠加支持。四是奖励科技进步成果。提高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奖励,保留对省级科学技术奖的配套奖励。

(二)建设高能级创新载体。一是鼓励企业创建研发机构。统一各类科研平台奖励标准,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补差扶持奖励。单列院士工作站奖励,按市级50万元奖励、省级20万元晋级奖励执行。二是打造高水平产业技术研发平台。为解决招引的产业科研服务平台起步运营难问题,新增重大科研平台引建补助政策,对高校院所、大型央企、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企业100强与县委县政府合作共建的“大院大所”级别的产业创新平台,在正式落地协议(不含框架协议)签订后,可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的基础运营补助,对特别重大平台引建,按“一事一议”另行支持。

(三)打造工业设计创新服务体系。新增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境内外知名工业设计机构来惠设立专业设计平台,参照“大院大所”引建基础运营补助,可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对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题创建且获评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按同级同类平台奖补标准再提升50%进行补助。

(四)广泛链接创新资源。一是支持企业建设异地研发中心、异地联合创新机构,按市级政策给予奖励。二是深化科技特派员服务。优化科技特派员奖补条款。(将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奖励调整为按市级下达经费的50%给服务单位叠加奖励,降低省级、市级法人(团队)科技特派员奖励,增加市级及以上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扶持措施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新创业孵化。降低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标准。(由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分别降至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

(五)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一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延续原政策条款,对获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奖励50万元、30万元(含市级奖补)。二是激发科技成果转化活力。新增对当年度获省级创新券的企业给予20%的叠加支持。延续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励政策。

六、注意事项

1.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为涉黑涉恶企业及非法组织机构,不予享受政策。

2.其他县级已颁布的涉及科技专项奖补政策与本政策冲突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实施中如遇国家、省、市颁布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七、关键词诠释

  科技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推动产业升级,提升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并创造经济价值。它还能催生新的产业和业态,增加就业和创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胜星;联系电话:0595-87322918


C:\fakepath\(惠委发【2024】1 号)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加强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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