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凭证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时间:2022-10-05 10:14 浏览量: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下列情形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1.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

  2.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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