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经过公路科技治超监测点,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时间:2026-01-23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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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 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经过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按照规定车道、违反信号指示标识、超过规定速度行驶以及逆向行驶、违反规定停车等;(二)遮挡、污损、未悬挂车辆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车辆号牌;(三)故意采取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或者偏离称重装置等方式逃避检测。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经过固定站点检测区域时,应当按照超限超载检测指示标志或者执法人员的指挥接受检测,不得故意堵塞通行车道、强行通行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检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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