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优惠政策是什么?
时间:2022-09-2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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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级优惠政策: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细则(2020-2022年)》的通知》(闽科资〔2020〕14号)规定: 1.申报对象: 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对象及资金使用范围为在我省设立的当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应达5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小巨人企业补助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补助资金计算方法: 企业年度研发经费补助资金计算依据,应先扣除企业委托外单位研发等研发经费外部支出,以及当年获得政府补助经费后,再按照以下补助标准计算。 (1)基础补助: 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不足1000万元的,按研发经费支出额的5%计算补助经费。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超过1000万元(含)、不足2000万元的,对其中1000万元给予50万元补助,超出1000万元的部分,按超出部分的4%给予补助经费。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超过2000万元(含)以上的,对其中2000万元给予90万元补助,超出2000万元的部分,按超出部分的2%给予补助经费。 (2)增长额补助:按照企业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较上一年度增加额的6%给予补助经费。对上年度未申报研发费用分段补助或上年度上报地方统计局(或经统计局核定)研发投入统计归集为零的申报企业,不能申请增长额补助。 (3)激励补助:对企业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税收1000万元以上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的高研发投入企业,在享受已有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基础上,按其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再给予10%的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二、市级优惠政策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21〕1号)规定: 1.对企业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给予奖补奖补标准。对我市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按其研发经费投入增长增量部分,在落实省定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按市级承担部分的50%给予增加奖励。 2.对新进入国家研发投入统计口径的规上企业给予奖补奖补标准。对新进入国家研发投入统计口径的规上企业,在落实省定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按市级承担部分的50%给予增加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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