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意见>》(惠政办〔2019〕62号)、《关于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闽司〔2020〕120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本局实际,切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措施有力,科技服务企业质量提高,让科技企业满意,进一步增强行政执行力。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同时,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既是行政问责的重点对象,又是落实“三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并实行股室、下属单位负责,股长对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主要领导负责的三级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领导,在全局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是按时报送统计报表,上半年行政执法统计数据均为零;二是提高执法意识,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加强执法知识学习,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等有关行政执法政策理论学习,加强以新知识,新理念武装头脑,以新思路、新举措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与时俱进,大胆创新氛围逐步建立。
(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情况。我局对行政审批事项19项进行进一步梳理,梳理出“一趟不用跑”事项16项占事项比84.3%、“最多跑一趟”事项3项占事项比15.7%“、省网全程网办”13项占事项比68.4%。2022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1件。
(三)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工作情况。构建诚信体系、对实施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2022年抽查1家企业的检查结果,录入到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对兑现《2021年度惠安县鼓励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第一批次》中所涉及的企业进行失信、安全生产、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查询,对1家有违法行为取消扶持资格。
(四)权责清单工作情况。根据《泉州市司法局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泉司〔2021〕78号)文件要求,按照《惠安县科学技术局权责清单》进行梳理,我局没有涉及行政处罚事项。
(五)行政裁决工作情况。按照《惠安县科学技术局权责清单》进行梳理,我局没有涉及行政裁决事项。
二、下一年工作思路
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我县《法治惠安建设规划》、《中共惠安县委全面依法县委员会工作规则》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有关法治精神。
二是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三是继续做好权责清单梳理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惠安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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