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安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坚持用新时代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以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水平为目标,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加强对涉及发改领域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社会民生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贯彻执行新法律法规的业务能力。二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政策举措、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活动安排等事项,严格按照规定内容、程序进行集体讨论,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二)倡导主动靠前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隐性壁垒发现、认定、破除工作机制,梳理公布我县31个部门954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省网办事大厅、闽政通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政企直通车等多渠道线索收集,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深入发掘重点领域隐性壁垒。依法依规把好项目前期管理、项目核准等重要关口,进一步规范程序和市场行为,2024年度,发改局窗口共收件1068件,其中审批135件、备案933件,办结1068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100%。二是抓好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归集行政许可信息11997条、行政处罚信息1372条。积极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诚信宣传活动近50次,为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创造有利条件。三是优化营商服务保障。围绕《惠安县创新发展“晋江经验” 凝聚“要简单、来惠安”共识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4-2025年)》、《惠安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十大措施 》等方案推动市场准入、政务服务、工程建设审批等重点领域进行攻坚突破。组织召开惠安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聘用第二批营商环境监督员10名,强化政企社互动交流,推动审批服务提质增效。
(三)稳步推进行业监管,巩固执法工作成效
一是落实监督检查,筑牢安全防线。以粮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为契机,对县储备粮库及各成品粮油代储点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等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以查促改,消除安全隐患。2024年共累计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检查14次,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执法1次,督促完成27条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二是强化质量监管,确保粮食安全。组织“餐桌污染”专项检查、应急成品粮油及军粮监督检查5次,先后抽检储备粮油和军粮13批次,全面掌握成品粮油质量安全情况,杜绝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三是高效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我局受公安部门委托,依法对涉案财物进行价格认定,2024年完成价格认证事项213件,涉案金额达305.06余万元,为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价格认证依据,为推动司法公正、保证刑事案件准确定性量刑、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做出积极贡献。
二、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5年县发改局将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中心环节,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积极营造与建设法治机关相适应的良好氛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三是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把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日常培训内容,将法律素质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竞争上岗的重要依据,确保发改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政府建设观念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增强。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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