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
1.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现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以及学习强国、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2.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及民政业务培训,同时,通过收听收看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等方式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在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1.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加快打造流程顺畅、便捷高效的“民政速度”。进驻省网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事项共计68项,除国家法规规定的需公示、现场走访的告知承诺件16项,其它52件项均已提速为即办件,即办件占比率76.5%,按时办结成功率100%。
2.全面提升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落实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电子证照实时推送,有效解决群众婚姻登记“多地跑”“折返跑”的问题。同时,找准服务盲点,与县档案馆对接,统计移交的历史婚姻数据,进一步实现“互联网+民政服务”,优化政务服务体验。
3.加大养老服务政策支持,继续落实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等政策,持续增加养老服务运营侧面供给,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
(三)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
1.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做到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人员和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福建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
2.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定,完善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和抽查事项清单,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和社会组织的监管。2024年以来共对8个养老机构和26个社会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3.积极应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今年来运用平台办理行政检查案件34件,将闽执法业务培训纳入培训计划,召开闽执法平台专题培训1场。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1.聚焦主业开展政策宣讲。以社会就救助和儿童福利政策为重点,深入各镇,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和儿童福利政策专题宣讲13场次,有效提升基层民政协理员的专业素养和对政策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
2.拓宽渠道开展线上宣传。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民政新法速递资讯、专题宣传片、典型案例,多角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活动。同时,利用“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86条。
3.深入基层开展线下宣传。结合“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社工宣传周”等线下宣传活动开展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同时,深入各养老机构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群体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意识,
4.突出重点开展青少年普法。结合困境儿童关爱工作邀请律师开展《青少年如何预防犯罪及识破诈骗手段》讲座及《以法为伴,守护‘未’成长——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讲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深入解读法律条款。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把牢民政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和定力。二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和干部培训重点课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筑牢理论根基。三是强化学用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以良法善治促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以高质量法治保障民政高质量发展,积极回应民政服务对象的新期盼、新要求。
(二)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一是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部署重要工作、协调重大问题、督办重大事项,把法治政府建设每项工作抓实抓具体。二是严格依法决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证决策质量,提高决策效率。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三是严格依法履职。坚持职权法定,规范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动态清理。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法治思维能力,以法治精神引领民政事业发展,以法治思维谋划民政改革,以法律规范推进各项工作,以法治标准衡量工作成效。
(三)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保障能力。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机制,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重点难点法律问题研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提升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好推进法治民政建设重点工作所需经费。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配齐执法设备,确保民政执法更加规范。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不断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数字化水平。
惠安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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