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免申即享政策清单(截至2025年11月)
时间:2025-12-10 16:41 浏览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 主要政策内容 有效期限 咨询及联系电话
1 入选龙头企业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推进县域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政规〔2025〕3号) 对首次入选省级现有工业龙头企业、市级产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之后每晋升一个等级按补差给予奖励。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0595-87382141
2 战新入库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推进县域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政规〔2025〕3号) 对当年度新增纳入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3万元奖励。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0595-87382141
3 专精特新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推进县域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政规〔2025〕3号) 对新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属规上企业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县财政分别给予每家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的叠加奖励。对通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的,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每家5万元的叠加奖励。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0595-87382141
4 国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推进县域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政规〔2025〕3号) 对获评国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0595-87382141
5 国家、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推进县域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政规〔2025〕3号) 对获评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获评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0595-87382141
6 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推进县域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政规〔2025〕3号) 对被评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的装备产品,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补助。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0595-87382141
7 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推进县域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政规〔2025〕3号) 对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企业(产品),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20万元;对获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企业(产品),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0595-87382141
8 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推进县域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政规〔2025〕3号)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示范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0595-87382141
9 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推进县域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政规〔2025〕3号)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0595-87382141
10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推进县域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政规〔2025〕3号) 对纳入我县年综合能源消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且首次获得由国家认监委公布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重点用能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0595-87382141
11 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推进县域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政规〔2025〕3号) 对首次通过“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评价并获得证书的食品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0595-87382141
12 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推进县域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政规〔2025〕3号)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之后每晋升一个等级按补差给予奖励。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0595-87382141
13 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推进县域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政规〔2025〕3号) 对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0595-87382141
14 5A、4A、3A级物流企业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推进县域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政规〔2025〕3号) 对首次获评或晋升国家“AAAAA”“AAAA”“AAA”级物流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之后每晋升一个等级按补差给予奖励。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0595-87382141
15 扶持载体建设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促进商贸流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政规〔2025〕2号) 对新增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含电商企业)、住宿、餐饮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批发企业每家奖励12万元,零售(含电商企业)、住宿、餐饮等商贸企业每家奖励6万元;对月度新增的限上商贸企业,每家再增加奖励资金3万元;同一个市场主体纳统原则上只享受一次纳统奖励。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0595-87382141
16 支持各镇争创文旅品牌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惠政规〔2025〕3号) 对新获评的旅游度假区或生态旅游示范区的镇,县级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市级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20万元、15万元奖励;对新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的,县级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县级给予20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小镇”的,县级给予20万元奖励;被认定省级金牌旅游村的县级给予10万元奖励。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0595-87371998
17 支持文旅消费品牌创建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惠政办规〔2025〕3号) 鼓励各单位积极创建、建设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对成功创建国家、省、市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县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0595-87375598

18 支持文旅融合品牌创建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惠政办规〔2025〕3号) 鼓励各单位积极创建、建设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区,对成功创建国家、省、市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县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0595-87375598

19 支持研学基(营)地品牌创建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惠政办规〔2025〕3号)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研学旅行基地未成对由教育主管部门或文旅主管部门评定,县级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研学旅行营地未成对由教育主管部门或文旅主管部门评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 万元、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奖励。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0595-87375598

20 鼓励A级旅游景区创建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惠政办规〔2025〕3号) 对新评为国家5A、4A、3A 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 200 万元、100 万元、50万元奖励:对晋升A级等次的进行一次性补差奖励。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0595-87375598

21 支持高星级旅游高质量发展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惠政办规〔2025〕3号)

对新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200 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晋升星级等次的进行一次性补差奖励。

对有效期满通过复评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对引进并荣膺五星级酒店的国际品牌酒店除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再给予一次性追加奖励 50万元。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0595-87375598

22 支持民宿有序发展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惠政办规〔2025〕3号)

对成功创建县级甲、乙、丙级旅游民宿的,每家民宿分别给予20 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晋升级别等次的进行一次性补差奖励。

获得国家甲、乙、丙等级称号,县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 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晋升级别等次的进行一次性补差奖励。

鼓励获得“惠安县民宿”称号的民宿转为限上管理企业,对首次列入限上管理的“惠安县民宿”给予一次性5万元企业成长奖励。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0595-87375598

23 支持“+文旅”产业发展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惠政办规〔2025〕3号) 支持“工业+文旅”,对规上企业新评为省、市级观光工厂(或工业旅游示范点、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0595-87375598

24 支持红色旅游发展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惠政办规〔2025〕3号) 鼓励各单位加强红色资源挖掘和提升。对入选国家、省、市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单位的,县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0595-87375598

25 培养行业技术能手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惠政办规〔2025〕3号) 对在惠安县域内从事旅游行业工作,并在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或旅游协会举办的导游或技能竞赛中参加团体和个人比赛项目获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团体项目获国家级金、银、铜(或一、二、三等奖,以下等同)的分别奖3万元、2.5万元、2万元;获省级金、银、铜的分别奖2万元、1.5万元、1万元;获市级金、银、铜的分别奖 1.5万元、1万元、0.5万元。个人项目则分别按团体项目50%标准进行奖励。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0595-87375598

26 支持文旅IP品牌创建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惠政办规〔2025〕3号) 对评选纳入省市县一级文旅IP、网红打卡点的市场主体,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0595-87375598

27 支持文旅品牌宣传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惠政办规〔2025〕3号) 利用抖音、小红书、视频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同时宣传“宋元中国·海丝泉州”、“最美海岸·风情惠安”爆款出圈,推广文旅IP、资源、从内容、点击量、评论数、转发量、点赞量等多维度评价,在省市评比活动中年度排名前十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每年度安排奖励资金不超过20万。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0595-87375598

28 支持文化产业品牌创建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惠政办规〔2025〕3号) 对成功创建国家、省、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县级分别给予运营管理机构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成功新评定国家、省、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县级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奖励。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0595-8737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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