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惠安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月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规划背景 2
第一节 县域概况 2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4
第三节 土地利用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8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土地利用战略 13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3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3
第三节 土地利用战略 14
第三章 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17
第一节 土地利用目标 17
第二节 土地利用主要任务 19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优化 29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9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34
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规则 42
第一节 土地政策分区与管制原则 42
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43
第六章 县城中心城区及泉州台商投资区(四乡镇)土地利用 50
第一节 县城中心城区 50
第二节 泉州台商投资区(四乡镇) 51
第七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54
第一节 耕地保护工程 54
第二节 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工程 56
第三节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程 56
第八章 乡镇土地利用 58
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58
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管制 58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0
第一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制度 60
第二节 制定规划实施的经济保障制度 60
第三节 建立规划实施的技术支撑制度 61
第四节 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制度 62
附 表 64
前 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惠安县的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泉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惠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惠安县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本轮规划范围为惠安县行政管辖区范围的全部土地。
规划修编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目标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县域概况
一、自然地理区位及行政区划
惠安县位于东经118°37’--119°05’、北纬24°49’--25°07’,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突出部,介于泉州湾与湄洲湾之间,东临台湾海峡,南、东南隔泉州湾与石狮市、晋江市及泉州丰泽区相望,北接泉州市泉港区,西面与泉州市洛江区毗邻。南北长34公里,东西宽42公里,面积762.2平方公里。三面临海,海岸线蜿蜒曲折,长达141公里。
惠安县隶属泉州市,全县共辖15个镇、1个乡,共295个居委会,3105个村民小组。至2005年末惠安县总人口926789人,计245726户,城镇化水平46%。除占绝大多数人口的汉族外,还有回、畲、蒙、壮、侗、黎、苗、土家、藏、布依、瑶、高山等13个少数民族。
二、自然条件概况
(一)气候
惠安县属于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雨热同季,温暖湿润,具有多熟制的气温条件,作物一年四季都能生长。据惠安县气象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20.l℃,极端最低温度-3℃,极端最高温度36.7℃,霜雪罕见。全县各地的年总积温在7300℃-7500℃之间,≥10℃的积温为6616℃。惠安县是福建省少雨的县(市)之一,多年平均降雨量仅1241.8mm,每年的降雨量较集中分布于4~9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五分之四。自然灾害主要有台风、干旱、洪涝和暴雨等。
(二)地形地貌
惠安县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自西北向东、东南部呈明显的阶梯状下降,由低山过渡到丘陵和台地,除少数低山和沿海平原外,以丘陵台地为主。境内山峰主要分布在西北部和西部,为戴云山东伸余脉,最高山峰是西北部的笔架山,海拔752.3米。惠安县大地构造位置处于闽东火山断坳带中部,地层出露简单,由南埔狮东(东吴)—黄塘岩山断裂和净峰青兰山—山霞赤湖断裂为其次级断裂带的出露部分。本区地震烈度沿海7-8度,内地为7度。
(三)河流、海域
惠安县域内河川发育,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流有14条,比较大的溪流有林辋溪、菱溪、黄塘溪、蔗潭溪等。但河流短促、多独流入海,由于河床淤积,多呈间歇河,河水暴涨暴落、河流易改道,对灌溉不利。
三、社会经济状况
惠安县境内交通、通讯事业等基础设施发达,全县的交通网络基本形成,境内公路里程1169公里,公路网密度为1.76公里/平方公里,实现村村通车;铁路里程31公里;沿海港湾众多,已开发的有秀涂、祟武、辋川、鲤鱼尾等六座码头。已建成3000吨对台贸易码头一个和5000吨级杂货码头,全县所有港口均有二级以上公路连接。
惠安县是国务院批准的沿海对外经济开放县,改革开放以来,惠安县的经济迅速发展,经济实力日益增强,不仅连年稳站全省“十佳”,2000年以来连年被评为“全国百强县”。2005年惠安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83.89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22万元。国民生产总值的一、二、三产业构成比例为10.2:54.9:34.9,工农业总产值346.9191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13.6922亿元,农业总产值为33.2269亿元,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0.6%。农业总产值中,农、林、牧、渔业产值比为16.29:0.09:23.42:60.20。全年实现财政收入达到12.8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148元,比2000年增长38个百分点,比2004年高出13.6个百分点,全县基本实现小康。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一、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05年惠安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县土地总面积为76219.5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43501.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07%;建设用地面积为16117.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15%;其他用地面积为16599.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78%。
·专栏一 2005年惠安县土地利用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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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名称 |
面积 |
占一级地类比例 |
占全县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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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 |
合计 |
43501.93 |
100.00% |
57.07% |
|
耕地 |
22075.03 |
50.74% |
28.96% |
||
园地 |
1305.41 |
3.00% |
1.71% |
||
林地 |
13503.47 |
31.04% |
17.72% |
||
其他农用地 |
6618.01 |
15.21% |
8.68% |
||
建设用地 |
合计 |
16117.65 |
100.00% |
21.15% |
|
城乡建设用地 |
小计 |
12952.27 |
80.36% |
16.99% |
|
农村居民点 |
8272.57 |
51.33% |
10.85% |
||
建制镇 |
3256.41 |
20.20% |
4.27% |
||
采矿用地 |
195.26 |
1.21% |
0.26% |
||
独立建设用地 |
1228.02 |
7.62% |
1.61% |
||
交通水利用地 |
小计 |
1779.35 |
11.04% |
2.33% |
|
铁路用地 |
94.13 |
0.58% |
0.12% |
||
公路用地 |
1121.00 |
6.96% |
1.47% |
||
港口码头用地 |
0.51 |
0.00% |
0.00% |
||
水库水面 |
269.86 |
1.67% |
0.35% |
||
水工建筑用地 |
293.84 |
1.82% |
0.39% |
||
其他建设用地 |
小计 |
1386.04 |
8.60% |
1.82% |
|
风景名胜设施 |
38.69 |
0.24% |
0.05% |
||
特殊用地 |
403.70 |
2.50% |
0.53% |
||
盐田 |
943.65 |
5.85% |
1.24% |
||
其他用地 |
合计 |
16599.98 |
100.00% |
21.78% |
|
水域 |
小计 |
9235.59 |
55.64% |
12.12% |
|
河流水面 |
1726.57 |
10.40% |
2.27% |
||
滩涂 |
7509.03 |
45.24% |
9.85% |
||
自然保留地 |
7364.39 |
44.36% |
9.66% |
||
总计 |
76219.57 |
— |
100.00% |
(一)农用地
1、耕地 全县耕地面积为22075.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96%。其中,水田3976.83公顷、水浇地6804.41公顷、旱地11293.79公顷,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18.02%、30.82%、51.16%。耕地主要分布在东园、螺阳、涂寨、辋川、张坂、东桥、黄塘和洛阳等镇的丘陵台地和沿海平原区。
2、园地 全县园地面积为1305.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1%。主要分布在紫山、黄塘、洛阳等镇的低山和丘陵地区。
3、林地 全县林地面积为13503.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72%。其中有林地12459.77公顷、其他林地1025.31公顷、灌木林地18.39公顷,分别占林地面积的92.27%、7.59%、0.14%。主要分布在紫山、黄塘、螺阳、张坂和洛阳等镇的低山丘陵、台地。
4、其他农用地 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6618.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8%。其中,坑塘水面用地面积1291.43公顷,占其他农用地总面积的19.51%。主要分布在洛阳、东园、黄塘、涂寨和螺阳等镇。
(二)建设用地
1、城乡建设用地 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2952.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99%。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4979.69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8272.57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36.13%、63.87%。主要分布在螺阳、辋川、张坂、洛阳和东园等镇。
2、交通水利用地 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779.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3%。其中,铁路用地面积为94.13公顷、公路用地面积为1121.00公顷、港口码头用地面积为0.51公顷、水工建筑用地面积为293.85公顷,水库水面面积为269.86公顷,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5.29%、63.00%、0.03%、16.51%、15.17%。主要分布在螺阳、张坂、洛阳、东园和黄塘等镇。
3、其他建设用地 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386.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2%。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面积为38.69公顷、特殊用地面积为403.70公顷、盐田面积为943.65公顷,分别占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的2.79%、29.13%、68.08%。主要分布在螺城、螺阳、张坂、洛阳和东园等镇。
(三)其他用地
全县其他用地面积为16599.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78%,其中,水域面积为9235.59公顷,占其他用地面积的55.64%,主要分布在紫山、洛阳、东园和张坂等镇;自然保留地面积为7364.39公顷,占其他用地面积的44.36%,主要分布在张坂、山霞和紫山等镇。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资源空间分布不均,土地利用具有地域性差异
惠安县西北部山峦连绵,地势自西北向东、东南呈明显的阶梯状下降,由低山过渡到丘陵、台地和沿海平原;使得境内不同区域自然状况及土地利用侧重点有所不同,具体表现在土地资源的空间分布和土地利用程度的地域性差异上。西北部和西部从低山过渡到丘陵,人口密度相对较小,总体土地开发利用程度相对较低,林地、园地分布较多。全县的中部、东部和东南部以台地和沿海平原为主,光、热、水条件优越,土地开发利用条件相对较好,人口密集,人多地少,总体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
(二)耕地垦殖率较高,耕地复种指数偏低
由于受地貌、气候及耕种历史习惯等影响,惠安县土地垦殖率较高,达28.96%,比泉州市的平均水平(13.97%)高14.99个百分点。2005年惠安县耕地复种指数为197.06%,明显低于我省沿海地区的耕地复种指数(一般为240%--250%)。
(三)建设用地空间分布不均衡
惠安县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21.15%,远高于泉州市的平均水平(11.53%)。且在空间上分布不均衡,如西北部的紫山、黄塘镇的建设用地仅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71%、13.86%,而沿海地区的崇武、小岞、百崎等乡镇的建设用地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39%以上。
(四)部分农村居民点分散,耕地连片,综合整治潜力较大
一些区域农村居民点分布零散,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具有一定潜力,主要集中在东桥、张坂、涂寨和黄塘等镇。全县耕地主要分布于丘陵台地和沿海平原区,耕地较集中连片,土地整理潜力较大。
第三节 土地利用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成效
上一轮规划批准实施以来,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供需矛盾不断凸显的形势,惠安县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实行用地规划审查制度,较好地发挥了规划的控制作用,妥善处理土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土地利用和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一)提高了规划意识,把规划纳入了法制和行政的轨道
通过上一轮规划的编制,规划管理的意识得以提高,规划实施管理被纳入各级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目标,突出了按规划用地,按规划保护基本农田,按规划实施的考评内容,每年组织考核,有力地强化了各级政府和领导的土地规划意识,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中,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层层建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的规划审查和城镇规划用地审查制度,较好地发挥了规划的实际控制作用。
(二)建立了以供给约束需求的用地机制,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对建设用地的需求
上一轮规划根据专题研究成果,将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进行分解到各乡镇,建设用地指标分解按照全县优先保证中心城区用地需求、各乡镇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的原则进行。惠安县按照轻、重、缓、急协调各类建设用地矛盾,保证了沈海高速公路、沿海大通道、城区扩建、斗尾港区建设、洛秀组团建设等城镇重点及交通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比1996年增加2.31倍,工业总产值增加2.55倍,农业总产值增加54.46%。
(三)建立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
上轮规划通过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制定了分区土地的主导、鼓励、控制和禁止用途,并将各项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保护指标在空间上进行具体落实,制定了农用地向建设用地转用的审批手续和审批权限。通过建立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耕地占补制度,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使耕地保护的力度大大加强,有效地实现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2005年,惠安县实有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0448.50公顷,切实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质量有所提高。
(四)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耕地后备资源得到合理开发
1996—2005年全县通过开发、复垦和整理共新增耕地379.43公顷。上一轮规划实施期间,土地利用效益较高、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布局逐渐趋于合理;中低产耕地、园地、林地改造效果良好,对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效果较好;还有力地推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解决了部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提高了项目区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农民收入。
(五)促进了土地规划事业的发展,培养了土地利用规划人才
通过上轮规划编制工作,培养了和锻炼了惠安地方作业单位的土地利用规划人才,出现了一些新的规划理念和方法,把土地规划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二、存在问题
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加强了耕地保护,保障了粮食安全和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但资源的有限性和粗放低效的利用方式,使得土地利用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耕地面积逐年减少
2005年末全县实有耕地面积22075.03公顷,比1996年耕地面积减少了3140.43公顷,平均每年净减少348.94公顷;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996年的33.08%下降到2005年的28.96%,降低了4.12个百分点。耕地保有量逐年递减,形势较为严峻。
(二)人地矛盾突出
惠安县的土地资源自然供给总量有限,尤其是耕地后备资源有限,增加了耕地占补压力,使得耕地供需矛盾日益加剧,人地关系日趋紧张。随着台商投资区(四乡镇)、县城中心城区、斗尾港区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耕地面积将进一步锐减,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耕地保护压力大。
(三)建设用地需求量大,供需矛盾突出
1996年以来,惠安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工业园区建设加快,乡镇企业迅速崛起;尤其是海峡西岸经济繁荣区和大泉州规划,惠安县的四条繁荣带和五个经济区建设和发展使惠安城镇化发展的速度明显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需求量增大,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无法满足建设需求。
(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总体水平有待提高
在全面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同时,经济实力不断壮大,但部分城镇存在“城中村”、“空心村”等现象,农村居民点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土地利用战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目标,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土地资源支撑,全面推进社会、经济、环境生态的持续协调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
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强调“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及时保质保量完成补充耕地义务,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二、保障发展用地
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的用地观,以人口和产业布局为基础,坚持“严控总量、优化结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城乡用地、区域用地,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推进形成与城乡发展、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土地利用格局,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保障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节约集约用地
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目标,立足县情,着眼未来,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严格控制用地标准,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各业各类用地集约高效利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益,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四、统筹各业各类用地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合理安排全县各行各业的用地。
五、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原则,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协调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既注重眼前利益,更强调长远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用地,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三节 土地利用战略
围绕泉州市“保障与保护并重、统筹协调和集约挖潜并举”的可持续发展土地利用总体战略,针对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惠安县实施严格保护耕地,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强化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统筹协调城乡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土地利用战略。
规划期间,惠安县土地利用将坚持实施以下战略:
一、严格保护耕地
以保护耕地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力度,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推进基本农田建设,保持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缓解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二、保障重点建设用地
以海峡西岸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城市建设为契机,优先保障省、市、县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在尽量少占或不占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在规划调控指标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保障台商投资区(四乡镇)和县城中心城区的用地需求。保障交通水利和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需求,提高基础设施对惠安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充分考虑惠安县经济开发区扩区发展的需要,尽可能合理安排城南创业园区、绿谷台商高科技产业基地、惠东工业园区、台商投资区(四乡镇),以及白鹤湾旅游度假村、青山湾海洋城、聚龙养生园等重点项目用地的需求。合理安排新农村的基础设施和新村建设用地,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强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活生产质量。
三、节约集约用地
以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在加快县城、台商投资区(四乡镇)建设的同时,加大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改造,加强“空心村”治理;加大对开发区及工业集中区单位土地面积的投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缓解经济增长与土地资源不足的矛盾。
四、可持续利用土地
围绕“港口经济、园区经济、旅游经济、绿色经济”四大经济体系目标,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统筹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加强科山公园等生态保育区,黄塘溪、洛阳江、菱溪水库、梅山水库饮水源的保护;大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坚持封山育林,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加强矿山治理,改善区域整体生态环境。合理高效利用土地,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三章 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第一节 土地利用目标
一、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质保量落实补充耕地的义务。
至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21040.00公顷(31.56万亩)和19653.33公顷(29.48万亩);
规划期间,确保15346.67公顷(23.02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至2020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1726.67公顷(2.59万亩),其中到2010年补充耕地不低于706.67公顷(1.06万亩),实现耕地补充量的实现。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在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发展的前提下,有保有压,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控制各类用地占用农用地尤其是占有耕地的规模。
至2010年,全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553.13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013.13公顷以内,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达2794.200公顷;至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806.47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578.93公顷以内,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达3227.53公顷。
至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6604.53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2433.33公顷(3.65万亩)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1566.67公顷(2.35万亩)以内。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9857.87公顷(14.79万亩)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5933.33公顷(8.90万亩)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4086.67公顷(6.13万亩)以内。
三、土地利用效益和节约集约目标
加强城乡用地的区域调控,保障城镇建设用地的供给,积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加大对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力度;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改造提升、内涵挖潜等模式实现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05年的36.13%左右调整到2020年的49.82%左右。
四、土地生态保护目标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构建生态文明的土地利用格局,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期内,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地面积30%以上。加强滩涂资源和湿地保护。有效防治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污染。到2010年期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公顷(0.75万亩);到2020年,严重水土流失区得到有效治理,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专栏二 惠安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
||||
指标 |
2005年 |
2010年 |
2020年 |
指标属性 |
一、总量指标(公顷) |
||||
耕地保有量 |
22075.03 |
21040.00 |
19653.33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面积 |
20448.50 |
15346.67 |
15346.67 |
约束性 |
园地面积 |
1305.41 |
1353.33 |
1400.00 |
预期性 |
林地面积 |
13503.47 |
13506.67 |
13506.67 |
预期性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16117.67 |
20553.13 |
23806.47 |
预期性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12952.27 |
17758.93 |
20578.93 |
约束性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4679.70 |
6978.67 |
10252.00 |
预期性 |
基础设施等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
3165.40 |
2794.20 |
3227.53 |
预期性 |
二、增量指标(公顷) |
||||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
6604.53 |
9857.87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2433.33 |
5933.33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1566.67 |
4086.67 |
约束性 |
补充耕地义务量 |
—— |
706.67 |
1726.67 |
约束性 |
三、效率指标(平方米)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
110.00 |
115.00 |
119.00 |
约束性 |
第二节 土地利用主要任务
围绕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规划期间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一、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严格控制耕地减少,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落实耕地补充任务,加强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
(一)加强耕地保护
围绕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目标,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至目标年严守19653.33公顷耕地红线,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防止耕地抛荒,及时复垦灾毁耕地,加强耕地补充力度,落实耕地保有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非农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鼓励使用闲置地和低丘缓坡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扭转优质耕地过快减少的趋势。至2020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086.67公顷(6.13万亩)以内,其中规划近期控制在1566.67公顷(2.35万亩)以内。
2、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引导
引导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以适应满足市场和保护耕地的双重需要。禁止农业结构调整破坏土地耕作层,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不减少耕地的方向发展。
3、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大灾毁耕地复垦力度
加强耕地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建立灾毁耕地复垦机制,加大灾毁耕地复垦力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监督,及时复垦灾毁耕地。
(二)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
1、科学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科学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协调好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各类建设用地布局。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保优质、保连片”、有利于耕地保护、有利于协调建设用地布局的原则,依据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布局和相关规定对现有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划定。优先将高产稳产优质耕地和成片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劣质、零星分布的基本农田。规划期间,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15346.67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同时增划230.53公顷优质耕地,共同构成基本农田保护区。增划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内,省、市、县级重点建设项目中布局落位或选址走向未定的项目、规划期间确实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防灾减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搬迁等)布局所需的基本农田调整用地。今后在选址确实无法避让需占用基本农田时,且占用基本农田规模不超过增划的保护区耕地数量的,属符合规划,按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确保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数不减少。
2、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非农建设用地审查,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依照法律规定,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批。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挖塘养鱼、畜禽养殖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基础工作,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动态监测和巡查,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定期通报制度。
(三)保质保量完成耕地补充任务
1、推进土地整理,建设高标准农田
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分别补充耕地574.47公顷和1387.36公顷。
2、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
在因地制宜、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宜耕荒草地开发。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宜耕后备资源开发(主要是荒草地开发)分别补充耕地132.20公顷和339.31公顷。
3、确保补充耕地的质量
通过科学规范设计、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土壤改良和培肥地力等措施,确保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质量。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
(四)推进耕地质量建设
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建设,实施节水灌溉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沃土工程、移土培肥、旱片治理工程等,全面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提升耕地质量等级。
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坚持“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效益”的节约集约用地目标,发挥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实现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创新土地利用模式,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一)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各乡镇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控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安排时序,进一步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引导城镇、工业及农村建设向集约化发展。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9857.8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3806.47公顷。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期间控制在20578.93公顷。严格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划定土地利用政策分区,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二)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建设用地潜力
开展存量建设用地调查,加快“城中村”、“空心村”的改造,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推进旧城、旧村改造。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鼓励工业用地优先利用低丘缓坡地和其他用地,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积极引导城乡建设用地往地上、地下发展;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三)科学划定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
按照建设用地各项指标,科学划定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将各类建设用地严格限定在扩展边界内,明确管理责任、管制规则和监管措施,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控制建设用地盲目无序扩张。
三、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管理政策,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发展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新惠安。
(一)统筹安排各类重点建设项目
规划期间,保障交通、能源、港口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重点建设“国高”沈海线惠安段扩建工程、泉三高速南惠支线惠安段、泉州绕城高速惠安段;福厦高速铁路惠安段、向蒲铁路斗尾港区支线、秀涂港区支线;港口方面,重点建设斗尾港区等。形成铁路、公路、水路立体交通网络。
(二)合理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1、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合理安排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和时序,加强城镇工矿用地调控,防止城镇工矿用地过度扩张。科学预测城镇人口规模,发挥城镇集聚效应,用好存量土地,积极推行城镇改造,防止城镇用地盲目扩张;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从严从紧控制独立选址项目的数量和用地规模。
2、调整工矿用地布局
重视城市产业支撑,构筑城市产业体系,扶强做大一批核心竞争力强、主业突出、对城市经济发展具有较强支撑和拉动作用的规模企业、品牌企业和龙头企业。扶持优势产业,发挥优势产业集聚效应,改变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现状,引导工业项目向专业园区集中,调整和优化工业空间布局。坚持“确保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合理用地”的原则,满足重点项目和产业的用地需求。最大限度保障开发区以及工业集中区的用地需求。
3、重点保证中心城区用地
大力推进中心城区建设,优先保障中心城区用地需求。至2020年台商投资区(四乡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352.42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2991.06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2653.91公顷,占用耕地2056.22公顷;县城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2149.01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557.00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507.12公顷,占用耕地389.29公顷;泉州市中心城区(惠安部分)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543.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为2179.00公顷。
专栏三 区域发展格局 |
★台商投资区:以台商投资区、惠南工业园区、秀涂港区为区域空间生长点,主动接收泉州中心城市的带动和辐射,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港口经济,积极推进台商投资区、惠南工业园区、秀涂港区三位一体互动发展,加快形成现代化的加工、贸易、物流中心,建设成为泉州湾北岸现代化新城区。 |
续:
专栏三 区域发展格局 |
★县城中心城区:以螺城、螺阳城区和城南工业园区为区域空间生长点,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加快人口的集中、要素的集合、产业的积聚,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区的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中心、科教文化中心、现代服务中心、生活居住中心,带动整个区域更快更好发展。 ★斗尾港区:以斗尾港区、泉州船舶配套产业园区为区域空间生长点,大力发展港口物流业、海上运输业为重点的港口经济,建设以港口为依托的临港工业体系、以港口为枢纽的现代物流体系、以港口为龙头的综合运输体系、以港口为核心的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海峡西岸重要的大型船舶修造基地。 ★惠东工业园区:以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惠东工业园区为区域空间生长点,大力发展临港重化工业,建设成为海峡西岸重要的石油化工加工基地,石化港口物流中心和湄洲湾南岸新兴的现代化新城区。 ★崇武海滨民俗度假旅游区:以崇武城区和崇武古城、青山湾旅游综合区为区域空间生长点,大力发展旅游业,挖掘和提升民俗文化、雕艺文化、滨海文化内涵,打响“惠女风情”、“雕艺文化”、“滨海度假”等品牌,建设成为海峡西岸重要的民俗文化旅游,滨海风光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胜地。 ★西部和北部水果生产及特色农业生产区:重点抓住“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契机,推动走马埭省级现代农业示范片建设,把走马埭建成贸工农一体化的大型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大力发展外向型出口蔬菜和反季节、无公害蔬菜生产;西部山区加快发展龙眼、油柿、余甘等名优水果,进行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集约农业、品牌农业。 ★城南工业园区:城南工业园区紧邻县城,以中心城区为依托,进一步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积极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实现产业集聚、转型升级、全面提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泉惠石化:以中化重油加工为龙头,港口物流为依托,大力发展以临港重化工体系,建设成为海峡西岸重要化工基地。 ★绿谷台商高科技产业基地:进一步集聚高档品牌轻纺、精致农业加工等传统产业,积极培育和发展电子、光电为代表的高新产业,配套完善商贸、金融、物流产业,建成一座产业的、科技的、生态的新时代产业绿谷。 |
(三)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合理安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地
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拆迁安置地建设等统筹安排建房用地,推行村庄整理和土地置换制度,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大力支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2、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
根据各乡镇具体情况,按照“试点先行、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办法,逐步开展农村整治改造,促进农村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转变。
3、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城市化改造的村庄不再安排农村宅基地,就地整治的村庄采取“拆旧建新”的方式,尽量利用旧宅基地和空闲地建新住宅,鼓励联合建设组团式新村。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
四、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构建生态文明的土地利用格局,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宜居城市的形成,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生态区域保护,构建生态安全体系
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科山公园、湿地区保护,把各类保护区以及依法界定的生态公益林地均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管制区域,对穿插于建设用地间的林地、园地等具有生态功能的基础性生态用地进行严格的监管和保护,形成以森林生态体系和基本农田等为主题的国土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二)严格控制污染源,防止土地退化
严格控制污染源,禁止未达标污水用于农田灌溉,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地膜、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物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土壤环境、有效防治土地退化。
(三)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防治水土流失
重点抓好洛阳江流域和黄塘溪、蔗潭溪综合整治,海堤、水库除险加固,加快惠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提高农业抗旱防洪能力。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措施的实施,建设防洪堤工程。结合土地整理工程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小流域综合整治力度,防治水土流失,支持防护林体系建设,重点建设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和农田林网。
(四)恢复工矿废弃地生态功能
加强采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严格实施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制。重视对采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提高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优化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优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的结构。进一步调整农用地利用结构,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鼓励利用低丘缓坡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其他用地。
一、总体结构调整
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统筹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规划期间,保持农用地数量基本稳定,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其他用地。
规划到2010年,全县农用地面积42078.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55.21%,比2005年降低了1.87%;全县建设用地总量增加到20553.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26.97%,比2005年提高5.82%;全县其他用地减少到13588.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7.83%,比2005年降低3.95%。
规划到2020年,全县农用地面积40530.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53.18%,比2005年降低了3.90%;全县建设用地总量可以增加到23806.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31.23%,比2005年提高10.09%;全县其他用地减少到11882.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5.59%,比2005年降低6.19%。
专栏四 惠安县各类用地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
||||||||
地类名称 |
2005年 |
|
2010年 |
2020年 |
||||
面积(公顷) |
比重(%) |
面积(公顷) |
比重(%) |
比重增减 |
面积(公顷) |
比重(%) |
比重增减 |
|
一、农用地 |
43501.93 |
57.07% |
42078.36 |
55.21% |
-1.87% |
40530.30 |
53.18% |
-3.90% |
1、耕地 |
22075.03 |
28.96% |
21040.00 |
27.60% |
-1.36% |
19653.33 |
25.79% |
-3.18% |
2、园地 |
1305.41 |
1.71% |
1353.33 |
1.78% |
0.06% |
1400.00 |
1.84% |
0.12% |
3、林地 |
13503.47 |
17.72% |
13506.67 |
17.72% |
0.00% |
13506.67 |
17.72% |
0.00% |
4、牧草地 |
0.77 |
0.00% |
7.06 |
0.01% |
0.01% |
7.06 |
0.01% |
0.01% |
5、其他农用地 |
6617.25 |
8.68% |
6171.30 |
8.10% |
-0.59% |
5963.24 |
7.82% |
-0.86% |
二、建设用地 |
16117.65 |
21.15% |
20553.13 |
26.97% |
5.82% |
23806.47 |
31.23% |
10.09% |
1、城乡建设用地 |
12952.27 |
16.99% |
17758.93 |
23.30% |
6.31% |
20578.93 |
27.00% |
10.01% |
城镇工矿用地 |
4679.69 |
6.14% |
6978.67 |
9.16% |
3.02% |
10252.00 |
13.45% |
7.31% |
农村居民点 |
8272.57 |
10.85% |
10780.27 |
14.14% |
3.29% |
10326.93 |
13.55% |
2.70% |
2、交通水利用地 |
1779.35 |
2.33% |
2095.56 |
2.75% |
0.41% |
2385.44 |
3.13% |
0.80% |
3、其他建设用地 |
1386.04 |
1.82% |
698.64 |
0.92% |
-0.90% |
842.09 |
1.10% |
-0.71% |
三、其他用地 |
16599.98 |
21.78% |
13588.07 |
17.83% |
-3.95% |
11882.80 |
15.59% |
-6.19% |
1、水域 |
9235.59 |
12.12% |
7577.89 |
9.94% |
-2.17% |
7114.68 |
9.33% |
-2.78% |
2、自然保留地 |
7364.39 |
9.66% |
6010.18 |
7.89% |
-1.78% |
4768.12 |
6.26% |
-3.41% |
总计 |
76219.57 |
100.00% |
76219.57 |
100.00% |
0.00% |
76219.57 |
100.00% |
0.00% |
二、农用地结构调整
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保持农用地数量基本稳定。农用地中,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国家下达的控制目标,经济林面积适度扩大,其他农用地数量略有下降。规划期间,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略有下降,由2005年的57.07%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55.21%和2020年的53.18%。
1、耕地
围绕粮食稳定发展的目标,实施商品粮基地、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高耕地质量,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确保粮食安全。耕地保有量由2005年的22075.03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21040.00公顷和2020年的19653.33公顷,其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28.96%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27.60%和2020年的25.79%。规划期间,耕地面积净减少4148.37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4086.67公顷,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减少耕地控制在61.70公顷以内,同期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增加耕地1726.67公顷。
2、园地
规划期内将继续调整优化果品生产结构,培育和引进优良品种,引导农业向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发展。园地面积由2005年的1305.41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1353.33公顷和2020年的1400.00公顷,其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1.71%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1.78%和2020年1.84%。
3、林地
保障土地生态安全,增强土地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改善林地利用结构。林地面积由2005年的13503.47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13506.67公顷和2020年的13506.67公顷,其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均为17.72%。
4、其他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6617.25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6171.30公顷和2020年的5963.24公顷,其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8.68%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8.10%和2020年的7.82%。
三、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围绕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建设用地中,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相应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适度扩大,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21.15%分别增加到2010年的26.97%和2020年的31.23%。
1、城乡建设用地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对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合理安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2952.27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17758.93公顷和2020年的20578.93公顷,其占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05年的80.36%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86.40%和2020年的86.44%。
——城镇工矿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4679.69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6978.67公顷和2020年的10252.00公顷,其占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05年的29.03%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33.95%和2020年的43.06%。
——农村居民点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8272.57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10780.27公顷和2020年的10326.93公顷,其占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05年的51.33%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52.45%和2020年的43.38%。
2、交通水利用地
规划期间适度增加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779.35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2095.56公顷和2020年的2385.44公顷,其占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05年的11.04%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10.20%和2020年的10.02%。
3、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386.04公顷调整到2010年的698.64和2020年的842.09公顷,其占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05年的8.60%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3.40%和2020年的3.54%。
四、其他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合理利用滩涂、荒草地、裸地等进行建设。其他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6599.98公顷分别调整到2010年的13588.07公顷和2020年的11882.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21.78%调整到2010年的17.83%和2020年15.59%。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围绕惠安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充分考虑城乡建设发展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安排,保证农业生产需要,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布局调整优化,实现土地利用与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一、农用地布局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以高标准农田为主体的耕地布局。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基本农田进行科学调整与划定。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大稳定小调整。保持现有基本农田总体布局基本稳定,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定对现有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划定;二是保护集中连片耕地、高产稳产优质良田;三是保持基本农田数量不少于规划指标,质量不低于原有耕地等级。规划期间,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15346.67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在完成市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数的基础上,根据惠安县实际情况,增划230.53公顷(3458亩)优质耕地。增划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内不易确定具体范围和走向的建设项目,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性工程,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搬迁等)。规划期间,凡符合条件并列入专栏五(选址或走向未定可能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其用地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占用基本农田时按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
专栏五 选址走向未定、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安排建设的项目分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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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项目名称 |
交通 用地 |
福厦高铁惠安站、福厦高铁惠安站至县城连接道路、县道310惠安境内段工程、惠安螺城到洛江马甲公路、湄洲湾南岸铁路支线、泉州湾跨海通道工程、泉惠石化园区至县城快速道路、斗尾-崇武疏港公路、县道310、洛阳江江滨大道、省道201线养护站、惠安县各乡镇客运站、惠安县各乡镇连接道路、中石化管廊、宁漳高速铁路及惠安站场建设项目、紫山镇火车站、紫山镇汽车客运站、泉州长泉铁路、泉州长泉铁路货运站场建设项目、福厦货运铁路专线、沈海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秀涂港铁路支线、县道310至聚龙小镇连接道路、黄塘接310县道、洛阳接310县道、泉惠发电厂连接道路、泉州汽车运输公司崇武车站、泉三高速公路南惠(斗尾)支线、泉州市环城高速公路、至佰源船厂连接道路、惠安县小岞镇岞兴路道路项目、风电厂交通预留用地、净峰镇区规划路、涂寨镇交通用地、环城高速公路、惠安县小岞镇岞兴路公路工程、向蒲铁路斗尾支线、青山湾至环城高速连接公路、山霞水边村至201省道道路、台商投资区道路、泉州台商投资区南北主干道北拓工程、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路网、立交桥建设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轻轨列车项目、县城规划道路、城南创业园区道路、惠东工业园区道路、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城公路项目、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惠安段、泉州湾跨海通道工程惠安段、城西大道、崇武闽台贸易码头改扩建工程、小岞5万吨级散杂货码头、小岞环岛北路(含电厂进场道路)、国道324线惠安段复线改线工程、惠安汽车中心客运站、县公交站场、风力发电站和交通连接道路、沿海大通道、惠城大道、洛沙大道、湖滨大道、沙东大道、洛杏大道、杏秀路拓宽、百东大道、百海大道、鹰高路、宁德至漳州沿海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泉州段(惠安部分)、宁德至漳州沿海货运铁路专线泉州段(惠安部分)、各乡镇城乡规划内部道路、县道307县杏田至谢厝改造工程、中化加油站黄塘接待、县城南部至惠东工业区快速通道、斗尾港环岛路、崇武北环岛路、东岭前林至山霞水边公路、斗尾5万吨级公用码头及石化仓储基地、港丰石化仓储物流基地、湄洲湾南岸疏港铁路斗尾专线、中化泉州石化铁路专用线、紫山中化加油站北侧、福厦高铁惠安站开站工程、第4纵路、泉州港秀涂作业区 |
续:
类型 |
项目名称 |
交通 用地 |
16号泊位工程、斗尾港区、福厦高铁惠安站站前广场及连接线、县道308线黄塘至虎窟段改建工程、泉州港秀涂作业区16号泊位项目建设、崇武闽台贸易码头改扩建工程(一期)、城南新区市政道路工程(迎宾路西B段、竿林路、规划五路、规划四路、山前路)、城区南拓区域道路(达利一二路、丽璟一二路、溪滨路)、惠安县高速公路、黄塘溪滨大道、各乡镇车站用地、城南新区山前路、崇武汽车站、县公交车场、辋川客运站、涂寨区道路工程、涂寨灵山工业区至惠黄路连接线工程、东岭东兴街至201省道道路、惠东工业区至企业安置地道路、小岞至净峰环岛道路、斗尾港区仓储物流项目、斗尾港区港丰石化码头及配套设施、惠东工业区规划路(1-9路)、城南工业区规划路(1-10路)、泉惠石化园区规划路(1-8路)、斗尾港区规划路(1-9路)、聚龙小镇规划路(1-12路)、百经路(1-5路)、百纬路、百张路、东经路、东纬路、凤经路、凤纬路、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库道路、湄洲湾秀涂港口码头用地、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秀涂工作船基地项目、湖滨南路、湖滨西路、惠经路、惠纬路(1-3路)、琅经路、琅纬路、洛经路、洛纬路、洛秀东环路、洛秀东西主干道、洛秀南北主干道、风电场规划道路、宁漳货运专线、宁漳客运站、宁漳客运专线、沙经路、沙纬路、省吟村公路预留、杏东路、杏惠路、杏经路、杏琅路、杏纬路、秀经路(1-5路)、秀纬路(1-5路)、秀张路、张坂大道、张经路(1-20路)、张纬路(1-20路)、中化道路、崇武至山霞旅游区规划路(1-8路)、张青公路拓改、张经三路、通港路拓改、后渚大桥交叉口改造、东经二路南北延伸段、东纬(1-10)路、杏纬3-5路、东至2路、张玮4-5路、张经(1-16)路、泉州台商投资区长途汽车站、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城公路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公交站场、闽南国际机场、惠安县石雕产业园区主干道及规划道路、公路用地预留、泉三高速公路南惠支线惠安段改道用地、百崎大桥、普安大道、惠安县道路工程、惠安县“十二五”规划交通重点项目、小岞电厂交通用地、迎宾大道、省道310线、东岭中化加油站、山霞中化加油站、县道308线拓改工程、石码一路、石码二路、石码三路、嘉惠路、北园路、农业路、乐园路、西苑路、中山北路、友邦路、石门坑路、滨溪路、县道308线惠黄路道路改造整治工程、县城规划道路(规划1-20路)、新农业公园规划道路(1——20)路,泉州刺桐北路经洛江至高铁惠安站(紫山镇,黄塘镇),高铁惠安站经物流园至台商投资区、县道309线拓改工程、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规划(1-10)路、惠泉石化园区规划二路一期、泉惠石化园区至县城快速通道、泉州台商投资区南北主干道二期、泉州台商投资区东西主干道二期。 |
能源 |
惠安电厂一期新建工程、泉惠发电厂和输电走廊、小岞风电场、赤湖风电场工程、风电场风机用地、小岞电厂、洛北变、杏田南变、绿谷变、洛阳中变、洛阳南变、杏田变、白沙变、松村变、黄塘变、美仁变、辋川变、溪西变、崇武变、东岭变、涂寨变、百崎变、长新变、东园北变、秀涂变、琅山变、东园南变、惠安县各乡镇变电站、液化汽站、燃气供应站、市政泵站、供电站、惠安县电力调度中心、各乡镇风电场、惠安500KV变电站、220KV变电站、惠安县电力调度大厦、惠安县垃圾发电厂厂区、惠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升压站、玖龙尾水工程加压泵站、各乡镇能源配套用地、泉州台商投资区变电站110KV、220KV变电站、泉州台商投资区自来水厂、泉州台商投资区加油站、加压站、燃气设施、#(1-30)风机、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福建段(惠安境内)干线、支线及配套设施、洛阳镇自来水厂(泵站)、泉州220千伏上曾(洛北)变电站、泉州台商投资区变电站、惠安500KV变电站、泉州台商投资 |
续:
类型 |
项目名称 |
能源 |
区500KV变电站、泉州百崎(后海)220KV变电站。 |
环保 设施 用地 |
惠安县污水管网分流与接驳工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灰渣填埋场、泉州台商投资区污水厂、各乡镇垃圾中转站、惠安县垃圾填埋场、惠安县工业垃圾固体填埋场、污水处理项目、城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泉州台商投资区辖内各乡镇垃圾中转站、各乡镇环保设施配套用地、惠东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斗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崇武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泉惠石化园区一期防洪工程、泉惠石化园区尾水排放系统工程、泉惠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等。 |
民生 工程 |
惠安县科教文卫等公共设施配套项目、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洛阳新农村建设示范区、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东园新农村建设示范区、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新农村建设示范区、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百崎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县中医院迁建工程、县历史文化博物馆、县图书馆、中国石材雕艺展示中心、各乡镇民生工程配套用地、惠安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中心幼儿园、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用地、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秀涂片区“三旧改造”、 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曾垵片区“三旧改造”、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仑前片区“三旧改造”、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田片区“三旧改造”、东园中心小学、玉埕医院升级扩建项目、各乡镇民生造福工程。 |
其他 |
斗尾港区口岸联检服务中心、华润水泥扩建项目(城南)、惠安新农业公园、中绿食品三期扩建工程、城南装备机械项目、泉源模具(城南)、宝德童装生产项目(惠东)、中天石化机械扩建项目(东桥)、华博纺织(黄塘)、城南新区城市综合体(含安置房)、城南第二实小和第二实幼新建工程、惠东工业园区二期市政配套工程、城南工业区四期市政工程、惠安县各乡镇移动基站、2#弃土场、聚龙小镇基础设施、聚龙国际会议中心、崇武古城旅游综合开发、黄塘镇下茂村骨灰场、崇武大型游客集散中心、惠安县“十二五”规划其他重点项目、崇武文体公园、崇武水产品交易市场、服务区用地、泉州湾国际钢铁商务城、闽南综合物流中心(黄塘)、惠安职专实训基地、泉州台商投资区玖龙纸业、高速公路安置地、公路安置地等配套用地、铁路安置地、惠东实验小学、惠东工业园区石井降坡工程、华光摄影艺术学院二期、城南水厂三期扩建(含洛阳江取水泵站扩建)项目、东桥镇港溪河道整治项目、各乡镇基础配套用地、净峰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泉州台商投资区凤山文化公园、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体育运动文化休闲中心、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龟山体育文化休闲中心、乌西山生态旅游中心、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尖、寨山名人休闲公园、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体育文化休闲中心、嘉惠片区景观绿地、洛阳镇黄塘溪堤岸整治工程、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泉州台商投资区物流园区、641电台、泉州台商投资区龙山军事博览园、泉州台商投资区陵园(张坂)、泉州台商投资区世茂蓝色海湾、泉州台商投资区陵园(东园)、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灵秀山植物旅游公园、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开方山旅游公园、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产业片区建设项目、惠安县东埭体育文化休闲广场、百崎湖东片区市政配套工程、惠安县边防大队、北关居委会景观绿地、泉州台商投资区安置小区、崇武环岛路西沙湾至古雷山区域生态环境整治一期工程、城市防洪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崇武、山霞滨海旅游城市综合体项目、惠安影视城建设项目、惠安汽车贸易城、凤凰谷生态农业观光园区、泉惠石化园区一期开发建设、螺城北关片区改建及安置地、嘉惠片区改建及安置地、县道308拓改工程及安置地项目、城西片区改建及安置地项目、新霞片区改建及安置地、县城南部至惠东工业区快速通道安置地项目、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 |
(二)园地布局
因地制宜发展园地,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和荒坡地集中,逐步优化产品区域布局,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积极调整水果品种结构,实行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提高良种化生产和栽培管理水平,推进布局区域化调整,形成西北部低山、丘陵优质特色的水果产区。
(三)林地布局
加强西北部宜林山地、沿海防风林带的保护,加强周边宜林荒草地开发,充分发挥生态保育区的生态功能;加快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提高区域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
二、建设用地布局
以惠安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各乡镇总体规划为依据,实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及扩展边界控制,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保障城镇建设用地的供给,确保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用地需求。
(一)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工矿用地
结合惠安县各乡镇人口密度、土地资源、城镇分布等县情,对城镇的职能进行科学定位,着眼于中心城镇的发展,以城镇带动集镇,加快人口和产业向各级城镇特别是中心城镇的合理集聚,实施“中心带动、轴线推进”的发展战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的原则,着力改变工矿用地布局分散的用地现状,促进工矿基地化和规模化发展,科学安排工业用地,优化工业用地结构,大力支持惠东工业园区、城南创业园区和惠南工业园区的用地需求,重点安排县级以上重点项目用地。引导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做大做强工业园区,以市场发展和经济繁荣带动城镇扩张,以产业集聚带动新的城镇形成。
2、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期间,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置换。鼓励撤并自然村、发展中心村,改造城中村,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整治村容村貌。为推进农村居民点的优化配置,按照集约节约、集中建设、集聚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不同的新农村建设标准,采取不同的建设模式。
整村搬迁整理模式:针对区位偏远且交通不便,分布零散、人口较少的村庄,规划向中心村整村迁移。
拆旧新建整理模式:针对道路交通沿线,交通区位相对便利,有一定人口经济基础的村庄,实施拆建并进的方式,统筹安排对村庄内部的旧宅进行改造。
规范集约整理模式:针对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各城镇集镇所在村庄,应严格控制私人建房,按照新城市、新城镇的标准建设。
(二)交通水利用地布局
1、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期内高速公路形成“一纵一横一支”态势,重点建设“国高”沈海线惠安段拓宽改造工程、泉三高速南惠支线惠安段、泉州绕城高速惠安段。主干公路形成“五纵五横”,建设310县道(惠西段)、324国道惠安段复线、310县道等。铁路方面形成“二纵二横”的布局局势,建设福厦高速铁路惠安段、漳泉肖铁路、向蒲铁路斗尾港区支线、铁路秀涂港区支线。港口方面,重点建设斗尾港的原油码头、国际中转码头、物流码头及专用码头泊位群,逐步形成规模化、大型化、系列化的港口群。
2、能源和水利设施用地
优化能源和水利设施用地布局,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优先保障全县重点水利设施用地需求,强化水利设施规划选址和用地的合理性。巩固提高洛阳江流域防洪能力,加快中心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
(三)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建立城区旅游中心区、走马埭现代农业旅游区、洛阳历史文化旅游区、崇武民俗风情滨海度假旅游区和净峰海港休闲旅游度假区。规划期内安排重点旅游设施建设用地项目有:聚龙养生园、白鹤湾旅游度假村、青山湾海洋城、泉州游艇俱乐部、崇武旅游度假区等。
二、生态用地布局
生态功能区的主要目的是应用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提示自然生态区域相似性和差异性的规律,反映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干扰的规律,为土地利用分区提供土地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的背景数据,使规划更符合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要求,空间管制措施也更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专栏六 生态功能区 |
★台商投资区、县城中心城区城市生态功能小区:台商投资区包括洛阳镇、东园镇、张坂镇和百崎回族乡;县城中心城区包括螺城镇、螺阳镇,涂寨镇的部分土地。生态建设重点是城区商贸住宅区的建设应注重生态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多层次网状城市绿地系统;确保一定比例的公共绿地和较大面积的城市周边生态保护区域;住宅小区楼房和行政楼房建筑简洁明快、美观大方,营造富有现代气息的生态宜居环境。工业园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控制工业污染,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城市生态功能小区内污水管网建设,城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加大对企业排污监管,减轻或消除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对洛阳江和林辋溪的污染;加强垃圾处理的运行管理。 ★东北部水源涵养和农业生态功能小区:包括惠安县东北部的辋川镇、东桥镇、东岭镇、小岞镇、净峰镇等,要采取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推广先进的农业耕作、灌溉、植物保护方式,加强水土保持,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把集水范围内所有林地都界定为生态公益林进行管理,并不断扩大有林地面积比例,改善树种结构,提高集水区的水源涵养能力;利用现有基础,加强现代化的农业示范基地的综合开发与建设,推进惠安县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对居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回收处理。 ★西北部重要森林生态系统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小区:包括西北部的黄塘镇、紫山镇。生态建设重点是加强对森林生态系统和原生植被自然保护小区和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对珍稀植被严禁砍伐;协调聚龙养生园生态旅游开发建设与森林生态系统的保育关系。 ★森林公园与滨海旅游环境生态功能小区:加强对科山森林公园、赤湖海滨森林公园、文笔山森林公园的保护,重点是维持生态平衡,保护森林资源,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充分发挥崇武镇、山霞镇滨海旅游资源,构建滨海民俗文化旅游,滨海风光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 |
第五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规则
第一节 土地政策分区与管制原则
为引导土地利用方向、管制城乡用地建设活动所划定的空间地域,根据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和用途规划的结果,划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按照不同的管制措施,强化土地利用的空间管理功能,区内建设用地严格按照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
一、允许建设区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规划期末,本区面积20578.93公顷。
土地利用规则与管制要求: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的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划定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要求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属于有条件建设区。规划期末,本区面积30692.35公顷。
本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规划期末,本区面积24948.29公顷。
本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业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新增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新增用地。
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根据惠安县土地资源条件和区域生产力布局,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及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按照规划用途和发展方向,将全县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八个用途分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指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是由基本农田任务数和增划数共同构成的。本轮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15577.2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任务面积15346.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0.44%,主要是高产稳产的优质耕地。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辋川、涂寨、螺阳、黄塘、紫山等镇。
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优先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
2、土地整理复垦资金优先投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3、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允许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4、不得破坏、污染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5、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新增非农建设。
6、在不突破增划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下,列入项目清单(专栏五)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属符合规划,按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
二、一般农地区
指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村镇、工业集中区建设规划区范围之外的农田和现有及规划期间用于果、茶、桑及其他多年生灌木作物生长所需的用地,包括了集中连片的果园、茶园等种植园地,宜园后备土地资源以及未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和规划期内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等。总面积为5573.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1%。
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应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3、不得污染、破坏区内土地,不得随意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挖沙、取土、堆放等活动。
4、对于现有中低产园地,防止水土流失,尽量通过农业生产改良技术、平衡施肥或引进新品种,提高园地产量。
5、扩展边界范围内,建设规模边界以外的一般耕地按有条件建设区管制规则进行管制。
三、林业用地区
指主要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地区,总面积为13506.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72%。
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绿化建设服务的宜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扩展边界范围内,建设规模边界以外的林地按有条件建设区管制规则进行管制。
四、城镇建设用地区
指为城区及建制镇发展所需要划定的地区,总面积为9480.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4%。
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市、建制镇建设。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城市、建制镇建设规划。
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5、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防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
五、村镇建设用地区
主要用于农村居民居住及从事公共活动的用地。村镇建设用地区总面积为10326.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5%。
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用于农村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及公益事业等建设,使用应符合村庄建设规划。
2、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的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的“空心村”以及闲置地应当整理复垦为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或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5、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防止环境污染。
六、独立工矿区
是指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之外,为工矿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总面积为771.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1%。
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工矿生产建设及直接为工矿生产服务使用。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工矿建设规划,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5、工业废弃物应达标排放,保护和改善本区的生态环境。
七、风景旅游用地区
是指为保护特殊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闲、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面积为59.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8%。
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和用于旅游、休闲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保护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予停止。
6、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八、其他用地区
指除了以上分区外的所有土地,规划至2020年本区面积为23573.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0.93%。
第六章 县城中心城区及泉州台商投资区(四乡镇)土地利用
第一节 县城中心城区
一、县城中心城区功能定位
根据《惠安县中心城区远景规划》,确定惠安县中心城区。
县城中心城区以螺城镇、螺阳镇为依托,有步骤的推进中心县城向西部和南部发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发展布局。按照中国优秀风景旅游城市的定位,遵循产业做强、规模做大、功能做优、环境做美的发展要求,加快中心县城建设。提高城区规划建设水平,增强城市发展功能,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大力培育发展城市经济,促进产业、项目、资金和人口向县城集聚,增强中心县城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辐射带动功能。功能定位为海峡西岸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区的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中心、要素集散中心,科教文化中心、现代服务中心、生活居住中心,带动整个区域更快更好发展。
二、中心城区用地安排及扩展边界划定
惠安县城中心城区地处惠安县中部,是惠安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位优势明显,交通发达,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随着县域经济的迅猛发展,未来城市人口剧增,城市空间进一步拓展,城市用地规模扩大,县城中心城区将沿惠紫路向西发展,将科山、太阳山等包围在城市中。
惠安县城中心城区2009年标准时点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592.01公顷,人均用地87.04平方米。
专栏七 惠安县城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单位:公顷 |
||||
规划期限 |
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
新增规模 |
占用农用地 |
占用耕地 |
2009年 |
1592.01 |
-- |
-- |
-- |
2010年 |
1702.20 |
110.19 |
104.07 |
74.31 |
2020年 |
2149.01 |
557.00 |
507.12 |
389.29 |
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比较有限的情况下,遵循最大限度满足中心城区用地需求的原则,同时考虑全县共同发展的需要,安排县城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县城中心城区近期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02.20公顷以内;至2020年,县城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49.01公顷以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为557.00公顷,占用农用地为507.12公顷,占用耕地为389.29公顷。
按照“扩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要求,逐步推动中心城区东拓、西扩、南移、北展。至2020年,县城中心城区用地扩展边界为:西至山地、东至惠安机场、北至玉围村、南至漳泉肖铁路,形成的有条件建设区为1545.51公顷。
第二节 泉州台商投资区(四乡镇)
一、泉州台商投资区(四乡镇)功能定位
为实现福建省委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战略部署,形成泉州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核心地位,台商投资区(包括洛阳镇、东园镇、张坂镇、百崎回族乡)已纳入“大泉州”的重点发展区域,为泉州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新机。随着海峡两岸三通的发展,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作为两岸“三通”的结合部、海峡两岸交流与经贸的枢纽,更有条件在开展对台经贸与科技的合作交流中先行一步。泉州台商投资区紧紧抓住当前两岸关系回暖和台湾产业结构调整与转移的有利时机,继续维持与出台鼓励台商投资与扶持台资企业的发展政策,加大对台招商引资,扩大对台交流与合作,促进对台合作全方位升级,全力打造两岸经贸合作基地。主动接收泉州中心城市的带动和辐射,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港口经济,积极推进惠南工业园区和台商投资区、秀涂港区三位一体互动发展,加快形成现代化的加工、贸易、物流中心,建设成为泉州湾北岸现代化新城区。
二、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四乡镇)用地安排及扩展边界划定
台商投资区包括洛阳镇、东园镇、张坂镇、百崎回族乡,共42个行政村,2005年末总人口20.09万人。
专栏七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四乡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单位:公顷 |
||||
规划年限 |
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
新增规模 |
占用农用地 |
占用耕地 |
2009年 |
5011.55 |
-- |
-- |
-- |
2010年 |
5784.44 |
1423.08 |
1203.21 |
941.63 |
2020年 |
7352.42 |
2991.06 |
2653.91 |
2056.22 |
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比较有限的情况下,遵循最大限度满足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用地需求的原则,同时考虑全县共同发展的需要,安排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泉州市台商投资区近期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784.4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为1423.08公顷。至2020年,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352.42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为2991.06公顷,占用农用地为2653.91公顷,占用耕地为2056.22公顷。
按其城市规划范围为西至洛阳江,东至张坂,南至泉州湾,北至漳泉肖铁路,是拓展泉州城市发展空间、推进泉州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规划期间,整个分区从洛阳江自西向东依次规划居住生活发展轴、绿化生态发展轴、产业经济发展轴三大南北向发展轴;将构筑“以生态绿化水域为核心、以交通主干道为依托的多组团递进式”的空间发展结构;至目标年,台商投资区将建设成生态型滨水城市和现代化港口工业园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四乡镇)扩展面积为9602.43公顷。
第七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第一节 耕地保护工程
规划期间加快开展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全面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补充耕地储备,通过土地整理、旱地改造、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多种形式提高农田生产能力。以耕地保护为核心,以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以土地整理开发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土地整理和村庄整理工作。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动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加强全县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对集中连片耕地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通过一定的工程和生物措施进行整治和改造,使项目基本形成“田成方、路相连、渠相通、旱能灌、涝能排、沟渠桥涵闸配套齐全、土壤肥沃”的高产稳产农田,增加补充耕地储备。规划期内,安排土地整理项目规模为14813.35公顷,可新增耕地面积1387.36公顷,近期可补充耕地574.47公顷。
专栏八 土地整理重点工程 单位:公顷 |
||
乡镇 |
土地整理区规模 |
新增耕地 |
螺城镇 |
357.18 |
34.57 |
螺阳镇 |
1386.04 |
137.72 |
黄塘镇 |
986.92 |
136.63 |
紫山镇 |
2305.61 |
116.50 |
洛阳镇 |
689.85 |
131.38 |
东园镇 |
166.67 |
122.39 |
张坂镇 |
917.69 |
141.41 |
山霞镇 |
804.07 |
77.88 |
涂寨镇 |
1811.49 |
182.10 |
续:
专栏八 土地整理重点工程 单位:公顷 |
||
乡镇 |
土地整理区规模 |
新增耕地 |
东岭镇 |
1286.32 |
49.65 |
东桥镇 |
1135.44 |
135.22 |
净峰镇 |
1100.96 |
70.90 |
小岞镇 |
161.72 |
4.41 |
辋川镇 |
1703.51 |
46.61 |
惠安县 |
14813.35 |
1387.36 |
二、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工程
针对全县面积较小分散的耕地,农田基础设施较差的耕地,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耕地种植条件,完成农田设施改善工程。
三、土地开发工程
惠安县其他用地主要是荒草地与滩涂,滩涂开发涉及到生态环境和水产养殖等问题。按照因地制宜、注重生态安全、科学规划、适度推进的原则,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做到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期内,逐步推进759.18公顷耕地后备资源开发(主要是荒草地开发),至2020年,可补充耕地339.31公顷,近期可补充耕地132.20公顷。
专栏九 土地开发重点工程 单位:公顷 |
||
乡镇 |
开发区规模 |
新增耕地 |
螺城镇 |
9.68 |
4.84 |
螺阳镇 |
12.47 |
6.37 |
黄塘镇 |
17.15 |
48.58 |
紫山镇 |
370.77 |
119.30 |
洛阳镇 |
11.62 |
7.22 |
东园镇 |
10.49 |
5.59 |
张坂镇 |
113.14 |
56.69 |
续:
专栏九 土地开发重点工程 单位:公顷 |
||
山霞镇 |
63.66 |
34.21 |
涂寨镇 |
20.34 |
10.21 |
东桥镇 |
6.51 |
3.26 |
净峰镇 |
2.42 |
1.21 |
辋川镇 |
113.84 |
37.41 |
百崎回族乡 |
7.10 |
4.41 |
惠安县 |
759.18 |
339.31 |
第二节 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工程
规划期内,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撤并分散的自然村,加大对空心村、零星分散的偏远村庄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村庄的综合整治力度。
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遵循“增减挂钩”原则,实施“先拆后建”。农村居民点整理重点乡镇包括:东桥镇、张坂镇、涂寨镇、黄塘镇等。规划期内,力争完成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2169.07公顷,并安排安置区面积为1084.53公顷。
专栏十 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重点工程 |
|||
行政区 |
规模(公顷) |
整治面积(公顷) |
安置区面积(公顷) |
螺阳镇 |
308.68 |
222.09 |
110.84 |
黄塘镇 |
178.44 |
156.90 |
84.07 |
紫山镇 |
56.48 |
29.25 |
11.38 |
洛阳镇 |
109.23 |
104.88 |
52.44 |
东园镇 |
63.05 |
63.05 |
31.52 |
张坂镇 |
485.07 |
482.27 |
241.13 |
山霞镇 |
115.15 |
95.82 |
47.89 |
涂寨镇 |
379.31 |
292.08 |
146.04 |
东岭镇 |
185.86 |
143.66 |
71.83 |
东桥镇 |
121.57 |
96.70 |
48.35 |
净峰镇 |
108.61 |
75.07 |
42.65 |
小岞镇 |
57.99 |
52.75 |
19.11 |
辋川镇 |
470.43 |
354.56 |
177.28 |
合计 |
2639.87 |
2169.07 |
1084.53 |
第三节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程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据各类项目的建设时序和用地规模,合理安排用地,优先保障市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根据全县各乡镇、部门申报的用地规模,按照轻重缓急的要求,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等项目用地。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有泉三高速惠南支线、沈海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台商投资区道路、环城高速公路、福厦高速铁路等。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见附表七。
第八章 乡镇土地利用
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根据各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解下达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及其占用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预期性指标,作为各乡镇规划期间土地利用调控任务。其中,约束性指标要严格落实,不得突破,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各乡镇的调控目标见附表(一至六)。
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管制
各乡镇在完成基本农田划定任务数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增划一定数量的优质耕地,与下达的任务数共同构成基本农田保护区。在规划实施时,凡列入规划文本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占用基本农田时,且占用基本农田规模不超过基本农田保护区增划的耕地数量,由增划的耕地冲抵占用的基本农田。
各乡镇对基本农田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确保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图、表、册、地块。实行各乡镇政府领导任期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负责。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的履行情况,实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考核的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
各乡镇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增长的同时,加强对城镇布局、产业布局、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配置进行统筹科学安排。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行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各有关部门和行业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部门、行业建设用地指标,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合理安排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划分解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划定城乡建设用地区,明确扩展边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的管理制度,规定管制规则和监管措施,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化城乡建设用地扩展的空间管制。
按照县级规划的要求,对各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情况详细调查认真分析,先难后易、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推动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加强崇武镇、黄塘镇小城镇建设试点的规划与实施。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制定和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实施的制度、机制、体制和办法,完善行政、经济、技术等保障措施,进一步发挥规划对土地利用的调控与引导作用,促使全社会对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形成共识,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一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制度
一、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
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二、强化规划实施的年度控制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切实维护土地利用计划的严肃性。
三、完善专项规划编制
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完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严格审定各专项规划的用地布局与规模。各部门规划、专项规划的土地利用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和总体布局。
第二节 制定规划实施的经济保障制度
一、强化土地价格调节机制
发挥地价杠杆调控作用,建立完善的土地供应市场调节机制,通过地价来调节土地利用规模和布局,促进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
二、完善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
建立与耕地保护权益相关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给予农民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生产性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条件,提高农民保护和改良耕地的积极性。
三、制定引导土地集约利用的激励机制
适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形式,积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有序流转,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村庄改造投入机制;出台鼓励现有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进行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和改造,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
第三节 建立规划实施的技术支撑制度
一、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运用MAPGIS、ARCGIS等软件建立全县土地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各乡镇土地利用相关数据的信息化处理,建立县乡两级土地利用动态数据库,对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建设用地预审、规划局部修改、农用地转用征收报批和土地开发整理提供技术保障及时管理。同时结合“3S”技术,构建用地动态监测系统,对全县范围内用地的现状变化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以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系统
着眼于地面人工监测系统,加强完善土地变更登记,及时汇总,及时输入;建立合理的观察网,进行定期观察或定点固定观察;建立自上而下校核和自下而上反馈的信息传输体系,以便不断地获取和检验信息。同时,应充分应用现代遥感等高新技术,及时监测耕地变更状况,尤其是城镇周围的耕地利用情况,为耕地保护决策和执法检查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节 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制度
一、依法审批并严格执行本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本规划经县政府审定,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即具备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各类建设规划和批准、核准各类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按法定程序调整或修改规划。
二、加强宣传,牢固树立规划的法律意识
要广泛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的意义,将土地利用规范成果,包括规划的指导原则、战略目标、规划期限、用途分区与管制、结构调整、实施措施等进行公告,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土地利用规划,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龙头地位。要通过加大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宣传力度,深入学习土地法律法规,使全民认识到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上真正树立起依法管地、用地的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宏观管理的整体控制作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用地,对违反法律法规批地、占地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附 表
附表一 惠安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指标
乡镇名称 |
2005年耕地基数 |
耕地保有量指标 |
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 |
|||||
2010年 |
2020年 |
|||||||
公顷 |
亩 |
公顷 |
亩 |
公顷 |
亩 |
公顷 |
亩 |
|
螺城镇 |
466.96 |
7004.40 |
447.63 |
6714.52 |
413.08 |
6196.15 |
327.09 |
4906.41 |
螺阳镇 |
1964.83 |
29472.40 |
1876.26 |
28143.90 |
1720.80 |
25811.94 |
1366.76 |
20501.47 |
黄塘镇 |
1649.82 |
24747.30 |
1596.34 |
23945.17 |
1494.92 |
22423.84 |
1172.18 |
17582.69 |
紫山镇 |
1705.09 |
25576.30 |
1667.65 |
25014.73 |
1588.55 |
23828.21 |
2069.02 |
31035.37 |
洛阳镇 |
1738.53 |
26078.00 |
1620.08 |
24301.26 |
1416.36 |
21245.35 |
628.52 |
9427.78 |
东园镇 |
1903.11 |
28546.60 |
1696.85 |
25452.79 |
1368.00 |
20520.07 |
183.52 |
2752.76 |
张坂镇 |
1996.88 |
29953.20 |
1858.77 |
27881.57 |
1618.47 |
24277.03 |
948.41 |
14226.10 |
崇武镇 |
200.48 |
3007.20 |
172.23 |
2583.46 |
126.14 |
1892.09 |
0.00 |
0.00 |
山霞镇 |
986.09 |
14791.40 |
963.20 |
14447.93 |
917.23 |
13758.44 |
758.99 |
11384.86 |
涂寨镇 |
2194.51 |
32917.70 |
2171.77 |
32576.57 |
2119.93 |
31798.97 |
1921.61 |
28824.09 |
东岭镇 |
1370.93 |
20564.00 |
1368.14 |
20522.08 |
1359.77 |
20396.60 |
1210.01 |
18150.22 |
东桥镇 |
1727.97 |
25919.50 |
1646.78 |
24701.71 |
1503.80 |
22556.97 |
1296.13 |
19442.00 |
净峰镇 |
1190.94 |
17864.10 |
1179.27 |
17689.00 |
1154.78 |
17321.69 |
991.41 |
14871.08 |
小岞镇 |
180.39 |
2705.90 |
177.96 |
2669.40 |
173.67 |
2605.01 |
185.23 |
2778.41 |
辋川镇 |
2513.97 |
37709.50 |
2325.27 |
34879.00 |
2427.11 |
36406.68 |
2452.87 |
36793.08 |
百崎回族乡 |
284.53 |
4268.00 |
271.79 |
4076.91 |
250.73 |
3760.96 |
65.44 |
981.67 |
惠安县 |
22075.03 |
331125.50 |
21040.00 |
315600.00 |
19653.33 |
294800.00 |
15577.20 |
233658.02 |
备注: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含基本农田任务数15346.67公顷和增划数230.53公顷。
附表二 惠安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和耕地指标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
2006-2010年 |
2006-2020年 |
||||
新增建设用地 |
占用农用地 |
占用耕地 |
新增建设用地 |
占用农用地 |
占用耕地 |
|
螺城镇 |
233.99 |
44.70 |
35.45 |
339.34 |
109.03 |
93.29 |
螺阳镇 |
521.80 |
196.94 |
147.54 |
758.26 |
480.33 |
388.12 |
黄塘镇 |
600.72 |
236.76 |
129.27 |
937.67 |
577.45 |
340.10 |
紫山镇 |
514.88 |
237.03 |
133.94 |
747.54 |
578.12 |
352.34 |
洛阳镇 |
578.51 |
247.76 |
175.17 |
843.87 |
604.29 |
460.77 |
东园镇 |
1240.23 |
541.35 |
265.30 |
1942.84 |
1318.41 |
663.09 |
张坂镇 |
820.98 |
314.27 |
219.19 |
1199.30 |
766.51 |
576.51 |
崇武镇 |
207.81 |
36.96 |
28.25 |
321.22 |
90.14 |
74.34 |
山霞镇 |
221.41 |
85.19 |
68.78 |
319.64 |
207.79 |
180.96 |
涂寨镇 |
307.91 |
122.23 |
101.45 |
442.75 |
298.11 |
266.89 |
东岭镇 |
99.45 |
31.27 |
23.12 |
143.17 |
76.28 |
60.81 |
东桥镇 |
502.08 |
174.97 |
137.86 |
734.07 |
426.74 |
362.64 |
净峰镇 |
272.00 |
71.85 |
41.19 |
422.18 |
175.23 |
108.27 |
小岞镇 |
112.37 |
5.39 |
4.24 |
165.53 |
13.15 |
11.13 |
辋川镇 |
281.91 |
62.15 |
41.38 |
408.10 |
152.00 |
109.17 |
百崎回族乡 |
88.49 |
24.50 |
14.54 |
132.39 |
59.75 |
38.21 |
惠安县 |
6604.53 |
2433.33 |
1566.67 |
9857.87 |
5933.33 |
4086.67 |
附表三 惠安县补充耕地指标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
2006-2010年 |
2006-2020年 |
||||
土地整理 |
土地开发 |
合计 |
土地整理 |
土地开发 |
合计 |
|
螺城镇 |
14.15 |
1.98 |
16.13 |
34.57 |
4.84 |
39.41 |
螺阳镇 |
56.36 |
2.61 |
58.97 |
137.72 |
6.37 |
144.09 |
黄塘镇 |
55.92 |
19.88 |
75.80 |
136.63 |
48.58 |
185.20 |
紫山镇 |
47.68 |
48.83 |
96.51 |
116.50 |
119.30 |
235.80 |
洛阳镇 |
53.77 |
2.96 |
56.72 |
131.38 |
7.22 |
138.60 |
东园镇 |
56.76 |
2.29 |
59.05 |
122.39 |
5.59 |
127.98 |
张坂镇 |
57.87 |
23.20 |
81.08 |
141.41 |
56.69 |
198.10 |
崇武镇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山霞镇 |
31.88 |
14.00 |
45.88 |
77.88 |
34.21 |
112.10 |
涂寨镇 |
74.53 |
4.18 |
78.71 |
182.10 |
10.21 |
192.31 |
东岭镇 |
20.32 |
0.00 |
20.32 |
49.65 |
0.00 |
49.65 |
东桥镇 |
55.34 |
1.33 |
56.67 |
135.22 |
3.26 |
138.47 |
净峰镇 |
29.02 |
0.49 |
29.51 |
70.90 |
1.21 |
72.11 |
小岞镇 |
1.80 |
0.00 |
1.80 |
4.41 |
0.00 |
4.41 |
辋川镇 |
19.07 |
8.64 |
27.72 |
46.61 |
37.41 |
84.02 |
百崎回族乡 |
0.00 |
1.80 |
1.80 |
0.00 |
4.41 |
4.41 |
惠安县 |
574.47 |
132.20 |
706.67 |
1387.36 |
339.31 |
1726.67 |
附表四 惠安县园地指标
乡镇 |
2005年 |
2010年 |
2020年 |
|||
公顷 |
亩 |
公顷 |
亩 |
公顷 |
亩 |
|
螺城镇 |
80.35 |
1205.30 |
83.30 |
1249.54 |
86.18 |
1292.63 |
螺阳镇 |
75.16 |
1127.40 |
77.92 |
1168.79 |
80.61 |
1209.09 |
黄塘镇 |
326.45 |
4896.70 |
338.43 |
5076.45 |
350.10 |
5251.50 |
紫山镇 |
394.40 |
5916.00 |
408.88 |
6133.17 |
422.98 |
6344.66 |
洛阳镇 |
203.24 |
3048.60 |
210.70 |
3160.51 |
217.97 |
3269.49 |
东园镇 |
12.28 |
184.20 |
12.73 |
190.96 |
13.17 |
197.55 |
张坂镇 |
13.04 |
195.60 |
13.52 |
202.78 |
13.98 |
209.77 |
崇武镇 |
3.09 |
46.40 |
3.21 |
48.10 |
3.32 |
49.76 |
山霞镇 |
19.39 |
290.80 |
20.10 |
301.47 |
20.79 |
311.87 |
涂寨镇 |
64.01 |
960.20 |
66.36 |
995.45 |
68.65 |
1029.77 |
东岭镇 |
15.28 |
229.20 |
15.84 |
237.61 |
16.39 |
245.81 |
东桥镇 |
21.21 |
318.20 |
21.99 |
329.88 |
22.75 |
341.26 |
净峰镇 |
1.63 |
24.40 |
1.69 |
25.30 |
1.74 |
26.17 |
小岞镇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辋川镇 |
70.11 |
1051.70 |
72.69 |
1090.31 |
75.19 |
1127.90 |
百崎回族乡 |
5.77 |
86.50 |
5.98 |
89.68 |
6.18 |
92.77 |
惠安县 |
1305.41 |
19581.20 |
1353.33 |
21000.00 |
1400.00 |
21000.00 |
附表五 惠安县林地指标
乡镇名称 |
2005年 |
2010年 |
2020年 |
|||
公顷 |
亩 |
公顷 |
亩 |
公顷 |
亩 |
|
螺城镇 |
970.22 |
14553.30 |
970.45 |
14556.74 |
888.06 |
13320.91 |
螺阳镇 |
587.31 |
8809.60 |
587.45 |
8811.68 |
475.11 |
7126.58 |
黄塘镇 |
2141.82 |
32127.30 |
2142.33 |
32134.90 |
2094.99 |
31424.85 |
紫山镇 |
4488.29 |
67324.40 |
4489.35 |
67340.32 |
4570.79 |
68561.79 |
洛阳镇 |
1119.81 |
16797.20 |
1120.08 |
16801.17 |
1119.90 |
16798.47 |
东园镇 |
315.42 |
4731.30 |
315.49 |
4732.42 |
315.57 |
4733.56 |
张坂镇 |
960.15 |
14402.20 |
960.37 |
14405.61 |
960.30 |
14404.53 |
崇武镇 |
290.89 |
4363.40 |
290.96 |
4364.43 |
290.93 |
4363.96 |
山霞镇 |
357.25 |
5358.70 |
357.33 |
5359.97 |
469.57 |
7043.54 |
涂寨镇 |
637.25 |
9558.80 |
637.40 |
9561.06 |
637.36 |
9560.45 |
东岭镇 |
156.85 |
2352.80 |
156.89 |
2353.36 |
157.08 |
2356.24 |
东桥镇 |
196.09 |
2941.40 |
196.14 |
2942.10 |
196.23 |
2943.48 |
净峰镇 |
465.33 |
6980.00 |
465.44 |
6981.65 |
465.84 |
6987.60 |
小岞镇 |
39.51 |
592.70 |
39.52 |
592.84 |
39.54 |
593.12 |
辋川镇 |
658.09 |
9871.40 |
658.25 |
9873.73 |
706.21 |
10593.18 |
百崎回族乡 |
119.17 |
1787.60 |
119.20 |
1788.02 |
119.18 |
1787.74 |
惠安县 |
13503.45 |
202552.10 |
13506.67 |
202600.00 |
13506.67 |
202600.00 |
附表六 惠安县建设用地指标
单位:公顷
乡镇 |
2005年 |
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
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合计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交通水利用地规模 |
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
合计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交通水利用地规模 |
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
|||||
小计 |
农村居民点规模 |
城镇工矿规模 |
小计 |
农村居民点规模 |
城镇工矿规模 |
||||||||
螺城镇 |
1089.63 |
1178.96 |
847.29 |
145.46 |
701.83 |
55.64 |
276.03 |
1319.53 |
926.56 |
159.84 |
766.72 |
56.72 |
336.25 |
螺阳镇 |
1254.35 |
1756.57 |
1505.74 |
973.84 |
531.90 |
209.46 |
41.36 |
1956.30 |
1685.56 |
864.37 |
821.20 |
221.27 |
49.47 |
黄塘镇 |
868.22 |
1395.37 |
1129.15 |
664.53 |
464.63 |
240.09 |
26.12 |
1792.54 |
1510.26 |
703.38 |
806.88 |
250.29 |
31.99 |
紫山镇 |
684.19 |
1036.25 |
841.59 |
589.12 |
252.47 |
163.76 |
30.90 |
1389.24 |
1176.46 |
613.80 |
562.66 |
175.81 |
36.97 |
洛阳镇 |
1346.06 |
1789.04 |
1569.45 |
1182.59 |
386.85 |
201.02 |
18.57 |
2165.38 |
1891.17 |
1301.58 |
589.58 |
251.47 |
22.74 |
东园镇 |
1360.56 |
2061.13 |
1812.15 |
1175.47 |
636.68 |
175.46 |
73.52 |
3024.95 |
2729.10 |
1412.58 |
1316.52 |
209.67 |
86.18 |
张坂镇 |
1723.32 |
2188.82 |
1863.53 |
907.83 |
955.70 |
237.82 |
87.47 |
2522.74 |
2143.78 |
634.27 |
1509.51 |
271.85 |
107.10 |
崇武镇 |
1038.50 |
1243.70 |
1144.35 |
512.97 |
631.38 |
59.86 |
39.49 |
1317.39 |
1214.86 |
517.66 |
697.20 |
59.91 |
42.61 |
山霞镇 |
877.83 |
1034.52 |
908.07 |
527.01 |
381.06 |
113.48 |
12.96 |
1123.14 |
991.70 |
517.61 |
474.08 |
115.57 |
15.87 |
涂寨镇 |
1058.17 |
1289.49 |
1133.25 |
863.02 |
270.23 |
142.03 |
14.22 |
1324.74 |
1158.78 |
681.63 |
477.15 |
148.55 |
17.41 |
东岭镇 |
873.11 |
875.67 |
738.99 |
569.85 |
169.14 |
125.76 |
10.91 |
838.34 |
697.61 |
490.76 |
206.85 |
127.36 |
13.36 |
东桥镇 |
874.61 |
1306.18 |
1178.60 |
697.41 |
481.19 |
114.01 |
13.57 |
1631.70 |
1415.58 |
670.61 |
744.96 |
199.50 |
16.62 |
净峰镇 |
800.49 |
1088.95 |
1005.28 |
878.48 |
126.79 |
72.99 |
10.68 |
1154.50 |
1040.05 |
904.26 |
135.79 |
101.38 |
13.08 |
小岞镇 |
312.34 |
269.52 |
261.52 |
82.98 |
178.54 |
6.56 |
1.43 |
254.52 |
244.87 |
59.31 |
185.56 |
7.90 |
1.76 |
辋川镇 |
1452.05 |
1430.83 |
1280.66 |
727.16 |
553.49 |
129.49 |
20.68 |
1321.12 |
1164.23 |
511.03 |
653.20 |
131.56 |
25.33 |
百崎回族乡 |
504.21 |
608.14 |
539.32 |
282.53 |
256.79 |
48.12 |
20.71 |
670.34 |
588.36 |
284.23 |
304.13 |
56.61 |
25.36 |
惠安县 |
16117.64 |
20553.13 |
17758.93 |
10780.27 |
6978.67 |
2095.56 |
698.64 |
23806.47 |
20578.93 |
10326.93 |
10252.00 |
2385.44 |
842.09 |
附表七 惠安县重点建设项目
类型 |
项目名称 |
交通 用地 |
福厦高铁惠安站、福厦高铁惠安站至县城连接道路、县道310惠安境内段工程、惠安螺城到洛江马甲公路、湄洲湾南岸铁路支线、泉州湾跨海通道工程、泉惠石化园区至县城快速道路、斗尾-崇武疏港公路、县道310、洛阳江江滨大道、省道201线养护站、惠安县各乡镇客运站、惠安县各乡镇连接道路、中石化管廊、宁漳高速铁路及惠安站场建设项目、紫山镇火车站、紫山镇汽车客运站、泉州长泉铁路、泉州长泉铁路货运站场建设项目、福厦货运铁路专线、沈海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秀涂港铁路支线、县道310至聚龙小镇连接道路、黄塘接310县道、洛阳接310县道、泉惠发电厂连接道路、泉州汽车运输公司崇武车站、泉三高速公路南惠(斗尾)支线、泉州市环城高速公路、至佰源船厂连接道路、惠安县小岞镇岞兴路道路项目、风电厂交通预留用地、净峰镇区规划路、涂寨镇交通用地、环城高速公路、惠安县小岞镇岞兴路公路工程、向蒲铁路斗尾支线、青山湾至环城高速连接公路、山霞水边村至201省道道路、台商投资区道路、泉州台商投资区南北主干道北拓工程、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路网、立交桥建设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轻轨列车项目、县城规划道路、城南创业园区道路、惠东工业园区道路、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城公路项目、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惠安段、泉州湾跨海通道工程惠安段、城西大道、崇武闽台贸易码头改扩建工程、小岞5万吨级散杂货码头、小岞环岛北路(含电厂进场道路)、国道324线惠安段复线改线工程、惠安汽车中心客运站、县公交站场、风力发电站和交通连接道路、沿海大通道、惠城大道、洛沙大道、湖滨大道、沙东大道、洛杏大道、杏秀路拓宽、百东大道、百海大道、鹰高路、宁德至漳州沿海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泉州段(惠安部分)、宁德至漳州沿海货运铁路专线泉州段(惠安部分)、各乡镇城乡规划内部道路、县道307县杏田至谢厝改造工程、中化加油站黄塘接待、县城南部至惠东工业区快速通道、斗尾港环岛路、崇武北环岛路、东岭前林至山霞水边公路、斗尾5万吨级公用码头及石化仓储基地、港丰石化仓储物流基地、湄洲湾南岸疏港铁路斗尾专线、中化泉州石化铁路专用线、紫山中化加油站北侧、福厦高铁惠安站开站工程、第4纵路、泉州港秀涂作业区16号泊位工程、斗尾港区、福厦高铁惠安站站前广场及连接线、县道308线黄塘至虎窟段改建工程、泉州港秀涂作业区16号泊位项目建设、崇武闽台贸易码头改扩建工程(一期)、城南新区市政道路工程(迎宾路西B段、竿林路、规划五路、规划四路、山前路)、城区南拓区域道路(达利一二路、丽璟一二路、溪滨路)、惠安县高速公路、黄塘溪滨大道、各乡镇车站用地、城南新区山前路、崇武汽车站、县公交车场、辋川客运站、涂寨区道路工程、涂寨灵山工业区至惠黄路连接线工程、东岭东兴街至201省道道路、惠东工业区至企业安置地道路、小岞至净峰环岛道路、斗尾港区仓储物流项目、斗尾港区港丰石化码头及配套设施、惠东工业区规划路(1-9路)、城南工业区规划路(1-10路)、泉惠石化园区规划路(1-6路)、斗尾港区规划路(1-9路)、聚龙小镇规划路(1-12路)、百经路(1-5路)、百纬路、百张路、东经路、东纬路、凤经路、凤纬路、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库道路、湄洲湾秀涂港口码头用地、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秀涂工作船基地项目、湖滨南路、湖滨西路、惠经路、惠纬路(1-3路)、琅经路、琅纬路、洛经路、洛纬路、洛秀东环路、洛秀东西主干道、洛秀南北主干道、风电场规划道路、宁漳货运专线、宁漳客运站、宁漳客运专线、沙经路、沙纬路、省吟村公路预留、杏东路、杏惠路、杏经路、杏琅路、杏纬路、秀经路(1-5路)、秀纬路(1-5路)、秀张路、张坂大道、张经路(1-20路)、张纬路(1-20路)、中化道路、崇武至山霞旅游区规划路(1-8路)、张青公路拓改、张经三路、通港路拓改、后渚大桥交叉口改造、东经二路南北延伸段、东纬(1-10)路、杏纬3-5路、东至2路、张玮4-5路、张经(1-16)路、泉州台商投资区长途汽车站、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城公路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公交站场、闽南国际机场、惠安县石雕产业园区主干道及规划道路、公路用地预留、泉三高速公路南惠支线惠安段改道用地、百崎大桥、普安大道、惠安县道路工程、 |
续:
类型 |
项目名称 |
交通用地 |
惠安县“十二五”规划交通重点项目、小岞电厂交通用地、迎宾大道、省道310线、东岭中化加油站、山霞中化加油站、县道308线拓改工程、石码一路、石码二路、石码三路、嘉惠路、北园路、农业路、乐园路、西苑路、中山北路、友邦路、石门坑路、滨溪路、县道308线惠黄路道路改造整治工程、县城规划道路(规划1-20路)、新农业公园景观道路、新农业公园规划道路(1——20)路,泉州刺桐北路经洛江至高铁惠安站(紫山镇,黄塘镇),高铁惠安站经物流园至台商投资区、县道309线拓改工程(东岭,净峰,东桥,东岭,辋川,小岞)、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规划(1-10)路、惠泉石化园区规划二路一期、泉惠石化园区至县城快速通道、泉州台商投资区南北主干道二期、泉州台商投资区东西主干道二期。 |
能源 |
惠安电厂一期新建工程、泉惠发电厂和输电走廊、小岞风电场、赤湖风电场工程、风电场风机用地、小岞电厂、洛北变、杏田南变、绿谷变、洛阳中变、洛阳南变、杏田变、白沙变、松村变、黄塘变、美仁变、辋川变、溪西变、崇武变、东岭变、涂寨变、百崎变、长新变、东园北变、秀涂变、琅山变、东园南变、惠安县各乡镇变电站、液化汽站、燃气供应站、市政泵站、供电站、惠安县电力调度中心、各乡镇风电场、惠安500KV变电站、220KV变电站、惠安县电力调度大厦、惠安县垃圾发电厂厂区、惠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110KV升压站、玖龙尾水工程加压泵站、各乡镇能源配套用地、泉州台商投资区变电站110KV、220KV变电站、泉州台商投资区自来水厂、泉州台商投资区加油站、加压站、燃气设施、#(1-30)风机、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福建段(惠安境内)干线、支线及配套设施、洛阳镇自来水厂(泵站)、泉州220千伏上曾(洛北)变电站、泉州台商投资区变电站、惠安500KV变电站、泉州台商投资区500KV变电站、泉州百崎(后海)220KV变电站。 |
环保 设施 用地 |
惠安县污水管网分流与接驳工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灰渣填埋场、泉州台商投资区污水厂、各乡镇垃圾中转站、惠安县垃圾填埋场、惠安县工业垃圾固体填埋场、污水处理项目、城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泉州台商投资区辖内各乡镇垃圾中转站、各乡镇环保设施配套用地、惠东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斗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崇武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泉惠石化园区一期防洪工程、泉惠石化园区尾水排放系统工程、泉惠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等。 |
民生 工程 |
惠安县科教文卫等公共设施配套项目、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洛阳新农村建设示范区、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东园新农村建设示范区、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新农村建设示范区、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百崎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县中医院迁建工程、县历史文化博物馆、县图书馆、中国石材雕艺展示中心、各乡镇民生工程配套用地、惠安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中心幼儿园、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用地、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秀涂片区“三旧改造”、 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曾垵片区“三旧改造”、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仑前片区“三旧改造”、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田片区“三旧改造”、东园中心小学、玉埕医院升级扩建项目、各乡镇民生造福工程。 |
其他 |
斗尾港区口岸联检服务中心、华润水泥扩建项目(城南)、中绿食品三期扩建工程、城南装备机械项目、泉源模具(城南)、宝德童装生产项目(惠东)、中天石化机械扩建项目(东桥)、华博纺织(黄塘)、城南新区城市综合体(含安置房)、城南第二实小和第二实幼新建工程、惠东工业园区二期市政配套工程、城南工业区四期市政工程、惠安县各乡镇移动基站、2#弃土场、聚龙小镇基础设施、聚龙国际会议中心、崇武古城旅游综合开发、黄塘镇下茂村骨灰场、崇武大型游客集散中心、惠安县“十二五”规划其他重点项目、崇武文体公园、崇武水产品交易市场、服务区用地、泉州湾国际钢铁商务城、闽南综合物流中心(黄塘)、惠安职专实训基地、泉州台商投资区玖龙纸业、高速公路安置地、 |
续:
类型 |
项目名称 |
其他 |
公路安置地等配套用地、铁路安置地、惠东实验小学、惠东工业园区石井降坡工程、华光摄影艺术学院二期、洛阳镇黄塘溪堤岸整治工程、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泉州台商投资区物流园区、641电台、泉州台商投资区龙山军事博览园、泉州台商投资区陵园(张坂)、泉州台商投资区世茂蓝色海湾、泉州台商投资区陵园(东园)、城南水厂三期扩建(含洛阳江取水泵站扩建)项目、东桥镇港溪河道整治项目、各乡镇基础配套用地、净峰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泉州台商投资区凤山文化公园、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体育运动文化休闲中心、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龟山体育文化休闲中心、乌西山生态旅游中心、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尖、寨山名人休闲公园、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体育文化休闲中心、嘉惠片区景观绿地、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灵秀山植物旅游公园、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开方山旅游公园、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产业片区建设项目、惠安县东埭体育文化休闲广场、百崎湖东片区市政配套工程、惠安县边防大队、北关居委会景观绿地、泉州台商投资区安置小区、崇武环岛路西沙湾至古雷山区域生态环境整治一期工程、城市防洪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崇武、山霞滨海旅游城市综合体项目、惠安影视城建设项目、惠安汽车贸易城、惠安新农业公园、凤凰谷生态农业观光园区、泉惠石化园区一期开发建设、螺城北关片区改建及安置地、嘉惠片区改建及安置地、县道308拓改工程及安置地项目、城西片区改建及安置地项目、新霞片区改建及安置地、县城南部至惠东工业区快速通道安置地项目、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 |
附表八 惠安县基本农田结构表
单位:公顷
乡镇 |
耕地小计 |
旱地 |
水浇地 |
水田 |
园地小计 |
果园 |
其他园地 |
林地小计 |
有林地 |
灌木林地 |
其他林地 |
坑塘水面 |
自然保留地 |
合计 |
螺城镇 |
303.76 |
102.00 |
33.22 |
168.53 |
14.58 |
14.58 |
0.00 |
0.66 |
0.66 |
0.00 |
0.00 |
3.80 |
4.29 |
327.09 |
螺阳镇 |
1315.48 |
970.46 |
30.98 |
314.04 |
27.64 |
26.16 |
1.48 |
14.88 |
13.97 |
0.00 |
0.91 |
6.48 |
2.29 |
1366.76 |
黄塘镇 |
998.33 |
533.70 |
47.10 |
417.53 |
147.67 |
147.67 |
0.00 |
14.36 |
14.11 |
0.00 |
0.25 |
2.04 |
9.78 |
1172.18 |
紫山镇 |
1105.07 |
509.73 |
94.83 |
500.51 |
945.24 |
945.24 |
0.00 |
3.85 |
3.85 |
0.00 |
0.00 |
4.94 |
9.93 |
2069.02 |
洛阳镇 |
566.58 |
303.95 |
46.14 |
216.48 |
50.56 |
50.56 |
0.00 |
9.84 |
9.45 |
0.00 |
0.38 |
1.55 |
0.00 |
628.52 |
东园镇 |
169.66 |
78.47 |
70.82 |
20.37 |
2.61 |
2.61 |
0.00 |
10.30 |
10.17 |
0.00 |
0.13 |
0.95 |
0.00 |
183.52 |
张坂镇 |
891.70 |
794.42 |
70.09 |
27.19 |
3.13 |
3.13 |
0.00 |
41.76 |
35.09 |
0.00 |
6.67 |
11.82 |
0.00 |
948.41 |
崇武镇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山霞镇 |
721.25 |
370.06 |
351.19 |
0.00 |
2.00 |
2.00 |
0.00 |
33.31 |
26.30 |
1.73 |
5.28 |
2.43 |
0.00 |
758.99 |
涂寨镇 |
1843.75 |
1570.67 |
134.38 |
138.70 |
45.77 |
45.77 |
0.00 |
7.51 |
7.51 |
0.00 |
0.00 |
8.54 |
16.04 |
1921.61 |
东岭镇 |
1183.64 |
825.94 |
353.33 |
4.37 |
5.83 |
5.83 |
0.00 |
6.87 |
6.87 |
0.00 |
0.00 |
10.30 |
3.37 |
1210.01 |
东桥镇 |
1251.03 |
969.90 |
258.27 |
22.86 |
22.42 |
22.42 |
0.00 |
6.99 |
6.99 |
0.00 |
0.00 |
9.18 |
6.51 |
1296.13 |
净峰镇 |
973.70 |
921.71 |
51.99 |
0.00 |
1.96 |
1.93 |
0.03 |
7.15 |
7.15 |
0.00 |
0.00 |
3.36 |
5.23 |
991.41 |
小岞镇 |
183.52 |
183.5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71 |
1.71 |
0.00 |
0.00 |
0.00 |
0.00 |
185.23 |
辋川镇 |
2382.62 |
1327.93 |
97.22 |
957.47 |
18.00 |
18.00 |
0.00 |
11.63 |
11.04 |
0.00 |
0.60 |
29.72 |
10.89 |
2452.87 |
百崎回族乡 |
59.73 |
44.43 |
14.18 |
1.11 |
0.00 |
0.00 |
0.00 |
5.72 |
5.72 |
0.00 |
0.00 |
0.00 |
0.00 |
65.44 |
惠安县 |
13949.80 |
9506.89 |
1653.75 |
2789.16 |
1287.41 |
1285.90 |
1.51 |
176.51 |
160.57 |
1.73 |
14.21 |
95.13 |
68.35 |
15577.20 |
备注:基本农田包含2009年标准时点后新开发的耕地,其中:包括林地7.17公顷、园地0.22公顷、坑塘水面0.03公顷和自然保留地68.3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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