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0-07-24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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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惠安县供电有限公司: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3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相关执行落实情况和降低电力成本的预测分析(含疫情以来),请于8月10日前报县发改局价格管理股1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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