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泉州市惠安广海中学收费标准的函
时间:2024-05-27 09:01 浏览量:

惠安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泉州市惠安广海中学调整收费标准的函》(惠教函〔2024〕5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精神和泉州市惠安广海中学的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就泉州市惠安广海中学调整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中学(含初、高中)最高18000元/生·学年。学校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下调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不允许上浮。

  二、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为1700元/生·学年。

  三、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费原则,以上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新招收的学生开始执行。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收费公示,落实收费的各项规定,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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