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卫健委的要求,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建设,我县拟购置8台肺功能仪(包含定标筒、具有数据采集管理和质控传输功能管理软件设备)使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具备肺功能检查的硬件设备。欢迎符合资质制造商、经销商提交厂家三证、经销商三证、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授权材料、设备注册证、设备型号参数彩页等相关材料参加本次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性谈判以达到质优价廉的目的。材料交到惠安县卫健局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6日-10月24日
联系人:小罗
联系电话:0595—87382166
惠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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