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时间:2020-10-16 11:04 浏览量:
 

按照省卫健委的要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建设,我县拟购置8台肺功能仪(包含定标筒、具有数据采集管理和质控传输功能管理软件设备)使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具备肺功能检查的硬件设备。欢迎符合资质制造商、经销商提交厂家三证、经销商三证、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授权材料、设备注册证、设备型号参数彩页等相关材料参加本次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性谈判以达到质优价廉的目的。材料交到惠安县卫健局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0年1016日-1024

联系人:小罗

联系电话:0595—87382166

 

惠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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