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55号)精神,惠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选专家组对申报县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的资料进行评审,并对家庭农场进行实地考评。经审核,初步拟定惠安县家兴家庭农场等7家为县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具体名单如下:
1.惠安县家兴家庭农场
2.惠安县三鑫家庭农场
3.惠安县一鼎香家庭农场
4.惠安县鹏丽家庭农场
5.惠安县丰盛家庭农场
6.惠安县兴旺家庭农场
7.惠安县聚兴家庭农场
以上名单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 10月20日至 10月26日期间(5个工作日)来电、来信反映。
联系电话:综合股 87382195、经管站 87395158
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路50号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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