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用工保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20】4号)、《泉州市鼓励招工引才十条工作措施》(泉人社【2019】6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经审核,福建省聚龙养生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符合一次性劳务补贴条件,其中福建省聚龙养生发展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补贴标准每家企业一次性补贴2000元(省内),广东茂化建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补贴标准每家企业一次性补贴5000元(省外),现拟对福建省聚龙养生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发放一次性劳务补贴计190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5天)。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82110
惠安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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