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度市级耕地质量
保护与提升项目(冬种绿肥、晚稻秸秆还田)
实施主体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286号﹚文件精神,由相关新型经营主体申报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补充实施的2021年度市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冬种绿肥、晚稻秸秆还田),已完成测产验收或现场核实。现拟从2021年市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资金中拨付泉州惠民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冬种蚕豆绿肥示范片补助0.9108万元(面积101.2亩)、惠安县佳禾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晚稻秸秆还田示范片补助1.4913万元(面积165.7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30日起至12月6日止。如有异议,欢迎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635号 电话:87382195。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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