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337号)文件精神,对我县企业吸纳省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已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员不得享受本政策)来惠稳定就业三个月及以上的,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任一险种并实际缴费的,或有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的,给予企业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励。
经企业申报,结合比对结果,泉州鸣本石材有限公司等95家企业吸纳省外贫困劳动力751人,符合2022年吸纳贫困人口跨省务工奖补条件。现拟核定吸纳一人可获得奖补758.98元,共计569993.98元,结余6.02元,结余款拨付至吸纳人数最多的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或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电话:87360799(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87391174(县人社局就业保障股)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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