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台风“杜苏芮”灾后恢复农业生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703号)文件精神,结合各镇核实上报的受台风“杜苏芮”影响的农业温室大棚倒塌情况,对补助资金进行分配。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各镇 |
蔬菜水果设施大棚灾后应急田间清理及抢种补种补助资金(万元) |
水果蔬菜设施大棚受灾倒塌应急田间整理、抢种补种面积(亩) |
螺城镇 |
12.49 |
≥700 |
螺阳镇 |
4.12 |
≥300 |
黄塘镇 |
0.06 |
≥4 |
东岭镇 |
0.3 |
≥40 |
东桥镇 |
2.64 |
≥160 |
净峰镇 |
1.3 |
≥160 |
涂寨镇 |
49.2 |
≥1050 |
辋川镇 |
34.89 |
≥1086 |
合计 |
105 |
≥3500 |
备注:按棚型及受损金额进行补助。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3日止。如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事求是的向县农业农村局(地址:螺城镇建设南路635号,电话:0595-87382195,电子邮箱:hane4995@163.com)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特此公示!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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