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道路客运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泉交规〔2023〕6号)、《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泉交规(2023〕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的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惠安交通运输局书面提出。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惠安广电大厦16楼
联系电话:0595-87313028
惠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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