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绿色防控及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时间:2024-07-08 11:39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3号)、《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惠安县蔬菜绿色防控及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的通知》文件,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经所在镇同意,拟确认惠安县聚兴家庭农场、惠安县辋川伟忠蔬菜基地、惠安县荣鲜蔬菜基地、惠安县与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安县净峰镇湖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惠安盛丰农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恩得台农业有限公司等7等经营主体2023年绿色防控及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自202478日起至712日止。如有异议,欢迎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包括先行实施的项目同样给予取消项目补助。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635号,电话:87382195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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