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聚惠享新年”助企稳岗促就业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惠政办规〔2024〕1号)文件要求,对于2024年2月至4月首次自行来惠就业、创业的,与惠安县企业、民办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1个月以上的省外来惠务工人员,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费补贴。经审核,泉州粗粮王饮品开发有限公司周建国等8人享受符合2024年省外务工人员来惠就业补贴申请条件,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9月4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或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电话:87360799(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87391174(县人社局就业保障股)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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