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要求,经审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惠安县分公司等246家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符合2023年度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条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惠安县分公司等246家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发放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共计1104601.91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至9月19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82110。
附件:2023年度惠安县第二批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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