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财规〔2024〕1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8〕313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林志宾符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0月14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或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电话:87360799(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87391174(县人社局就业保障股)
惠安县2024年第五批创业担保贷款拟贴息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申请 对象 |
贷款额度(万 元) |
创业项目 |
备注 |
1 |
林志宾 |
3505211982******70 |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
20 |
惠安县宾仔服装加工场 |
|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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