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泉人社〔2022〕173 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社〔2019〕318 号)、《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惠安县就业见习补贴实施细则》(惠人社〔2023〕83 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泉人社〔2023〕196 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福建省德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27家见习单位符合享受青年见习补贴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1月4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或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电话:87360799(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87391174(县人社局就业保障股)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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