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退还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时间:2024-12-2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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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项目于2024年9月14日通过竣工验收,施工总承包单位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退还该项目工资保证金,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如该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惠安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对该工程项目举报或投诉的,将视为无拖欠,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公示期: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5日
联系人:庄女士
联系电话:0595-87395672
联系单位:惠安县劳动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城保巷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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