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截止1月22日,已办理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第十七批)公示如下:
已备案中介机构清单
(第十七批)
序号 |
机构名称 |
企业注册地址 |
负责人 姓名 |
1 |
泉州惠安乐美名房产中介有限公司 |
福建省惠安县崇武镇莲岛西路218号联群福邸一期A幢2梯305室 |
苏惠琴 |
特此提醒广大市民:
(一)在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房屋买卖服务之前,应先审视该机构(及分支机构或门店)是否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纪机构是否已备案,切勿选择不合规的经纪机构。
(二)注意风险预判,仔细查看需签署的书面合同的内容及条款,切勿相信口头承诺。
(三)尽量采用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方式划转钱款(信用社设有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监管帐户:惠安县建筑学会),避免财产损失,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若有发现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我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95-87391373。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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