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7-12月失业动态监测补助的公示
时间:2025-04-14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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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重点城市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快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失业司便函〔2018〕15号)《关于在重点城市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快报工作的通知》(闽劳就〔2018〕13号)《关于做好企业用工信息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8〕158号)《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聚惠享新年”助企拓岗稳工促发展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惠政办规〔2025〕1号)文件要求,给予我县福建省大创园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等93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列入失业动态监测系统的企业发放调查统计工作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家企业100元/月,发放月份为2024年7-12月,总计应发放工作补助5.58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82110。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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