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公信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将我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公示如下。
序号
执法类别
审核事项名称
适用情形
实施依据
1
重大
行政处罚
公路路政
1. 拟作出拟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的;(上述“较大数额”或“较大价值”,指对公民处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3万元以上;对违反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及招投标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处20万元以上的罚款或没收相当价值的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2.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
3. 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
4. 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
5. 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2
道路运政
3
水路运政
4
地方海事
5
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6
安全生产
惠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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