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9号)及《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措施文旅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泉文旅〔2024〕4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初审、委托惠安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1家企业符合商业演唱会、经营性活动项目奖励条件,现将符合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8日—2025年7月2日
联 系 人:小许
联系电话:0595-87375598
通信地址:惠安县螺城镇电信大楼11楼
邮编:362100
企业名称 |
演出场次(场) |
观演人数(人) |
票房收入(万) |
福建甲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1 |
11961 |
1020.06 |
福建甲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1 |
13563 |
|
合计 |
2 |
25524 |
10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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