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渔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99号)和《泉州市市级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海渔规〔2025〕1号)文件精神,本次申报项目(养殖尾水在线监测试点项目)已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公示内容如下:
养殖尾水在线监测试点项目:项目由惠安县诚润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承担,进行规模以上提水式海水养殖主体试点安装尾水在线监控装置,完成总磷、氨氮在线监测,配套建设在线监测站房,拟补助资金8万元。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9日,请有异议者于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电话:0595-87368026。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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