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泉州市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农函〔2025〕6号)、《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惠安县财政局关于申报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项目的报告》(惠农〔2025〕11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65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实施2025年泉州市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项目,补助资金15万元。项目于2025年11月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经惠安县田船余甘专业合作社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12月4日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专家组听取了项目组的汇报,审阅了有关材料,一致同意验收合格。现予于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2月10日起至12月17日止。如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事求是地向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县农业农村局将按相关程序拨付补助资金。(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路635号 电话:0595-87382195 87370158)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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