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环境监测站关于采购2020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第三次询价公告
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由于我站采购2020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已两次流标,为保证该项监测服务的顺利进行,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报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内容(见附件4)
二、监测方法及要求
采样监测时间由惠安县环境监测站安排(2020年6-7月)。应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开展监测。
三、投标要点
1.省内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涵盖附件4的所有项目的监测机构;
2、预算价:人民币2.4万元,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含检验检测能力附表)各一份,加盖公章、骑缝章;
2.本次询价以项目总价为评价依据,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所有报价材料应密封及加盖公章,不符合规定的或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营业执照、资质列表于5月8日上午前送达惠安县环境监测站以便资格审查。
五、询价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5月9日10:00
地点: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南路24号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7楼会议室
诚邀各参与报价机构派员携带报价资料准时参加。
六、其他事项
1.合同签订
本项目由惠安县环境监测站作为甲方,成交供应商作为乙方,签订委托合同。
2.履约及支付
按要求完成监测任务,出具监测报告后,成交供应商即可与惠安县环境监测站结算,结算时以委托合同确定的总价为依据。
3.报告提交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样完成后及时对样品进行分析并出具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包括采样记录,原始记录、人员上岗证等)不迟于采样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给惠安县环境监测站,并对所出具的检测数据负责。
4.合同之外不可预见的事宜,经惠安县环境监测站、成交供应商协商一致后,以备忘录的形式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次采购环境监测服务期限为本次询价完成后至2020年12月31日止。
6.联系电话:0595 87399920
2020年惠安县饮用水源委托第三方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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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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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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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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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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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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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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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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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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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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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 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 、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三氯乙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四氯苯、六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2,4-二硝基甲苯、2,4,6-三硝基甲苯、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2,4-二氯苯酚、2,4,6- 三氯苯酚、五氯酚、苯胺、联苯胺、丙烯酰胺、丙烯腈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
、水合肼、四乙基铅、吡啶、松节油、苦味酸、丁基黄原酸、活性氯、滴滴涕、林丹、环氧七氯、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敌敌畏、敌百虫、内吸磷
、百菌清、甲萘威、溴氰菊酯、阿特拉津、苯并(a) 芘、甲基汞、多氯联苯、微囊藻毒素-LR、黄磷、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钛、铊、叶绿素、透明度(共8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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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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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水库、锦芳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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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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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
-7月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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