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发展
(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省级第二批专项资金的通知
东岭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省级第二批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0〕224号)文件精神,现将东岭镇前林村向省级申报获批的2020年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省级第二批专项资金15万元下达你镇。
请严格按照《福建省革命老区发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理》(闽财社〔2019〕38号)要求,加大力度督促项目实施完成,切实履行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率。
惠安县民政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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