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
时间:2021-05-13 17:05 浏览量:

  序号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证明事项

  备注

  1

  内资公司设立登记

  住所使用证明

  以《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替代

  2

  内资公司变更登记

  住所使用证明

  3

  内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住所使用证明

  4

  内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

  住所使用证明

  5

  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住所使用证明

  6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7

  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地址的使用证明

  8

  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9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10

  外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

  变更后住所的合法使用证明

  11

  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12

  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

  变更后的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13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

  代表机构驻在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

  14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提供驻在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15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16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

  地址(营业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

  17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18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变更后住所的合法使用证明

  19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20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变更后的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21

  外商投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22

  外商投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营业场所(住址)合法使用证明

  23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24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变更后的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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