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时间:2022-12-23 09:50 浏览量:

                     

惠安县守旧餐饮店

本委受理申请人冼杰妮与被申请人惠安县守旧餐饮店劳动报酬、赔偿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惠劳人仲案〔2022〕231号决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决定事项:申请人拒不到庭,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如下:对申请人的仲裁申请按撤回处理。

本委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城保巷8号县人社局2楼;联系电话:0595-87382546

 

 

 

(委章)惠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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