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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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惠安县2023年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初、中级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县直相关单位、各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闽人大常[1995]018号)等文件,规范开展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高建筑相关单位专业技术和施工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研班和普通班办班计划的通知》(泉人社文〔2023〕49号)、《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的通知》(惠人社〔2023〕43号)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举办惠安县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建筑相关单位负责人;
2.建筑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公共课网络培训:
必修主题为“党的二十大报告解读”(20学时),选修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高质量发展”“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自选,10学时)。公需科目由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组织,具体施训机构为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
(二)专业课面授培训: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村建筑与文化特色、建筑施工安全,共60学时。
培训内容: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背景解读、乡村振兴景下乡村建设市场特点、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建设与传统文化、新时代乡村建设技术特点、乡村建设的相关政策解读、建筑施工安全。
三、培训目的与作用
培训目的:提高初、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培训作用: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村建筑与文化特色,激发建筑专业技术人员在新形势下对乡村建筑与文化特色的学习兴趣。
四、培训方式和时间、地点
(一)公共课网络培训:即日起参加,学习网址https://fj.rcpxpt.com/loginPage?id=huian。
(二)专业课培训: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8日~20日
报名地点:惠安县住建局建筑技校(禹州写字楼六楼)
2、上课时间:
第一期2023年8月1日~8月8日(中级)
第二期2023年8月10日~8月17日(初级)
第三期2023年8月21日~8月28日(中级)
第四期2023年8月30日~9月6日(初级)
第五期2023年9月8日~9月15日(中级)
3、培训上课地点:惠安县住建局会议室(禹州写字楼六楼)
五、组织管理
本次培训由惠安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基地主办,惠安县建筑工程技术学校承办。培训学习结束后,考核合格者,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年度(聘期)考核依据,按60学时记入继续教育证书。要严格培训考勤工作,对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参训人员不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验证,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需办继续教育登记的人员报名时应同时上交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如首次办证者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个人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彩色白底)一张。
六、联系方式
惠安县建筑工程技术学校小郑 0595-87367517
惠安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小何0595-87373699
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惠安业务部联系人:陈老师,15159506886(微信同号)、0595-87397200。
附件:1.2023年惠安县土建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安排
2.2023年度惠安县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网络培训报名表
3.2023年惠安县土建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
4.2023年继续教育验证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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