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岭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9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项目现场查看情况,经研究,决定将东岭镇彭城村道路改造项目,确定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现将补助资金1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使用该专项资金;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做好绩效管理,切实履行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职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在11月前完成建设。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分配表
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惠安县民政局 惠安县财政局
2024年1月9日
附件1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镇、村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资金投入(万元) | 补助金额(万元) |
1 | 东岭镇彭城村 | 道路改造建设 | 全长约550米,宽2.40米,两侧安装路沿石,路中心铺设透水砖。 | 40 | 10 |
合计 | 10 |
附件2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
单位名称 | 惠安县民政局 | 补助区域 | 东岭镇 | |||
专项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
其他资金 | 0 | |||||
总体目标 | 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高老区人民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 |||||
绩效目标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目标值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金补助项目个数 | 资金补助项目个数 | 1个 | 1个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补助范围合规性 | 补助范围合规性 | 1个 | 1个 | |||
时效指标 | 完成周期 | 完成周期 | 1年 | 1年 | ||
成本指标 | 资金标准 | 资金标准 | 10万元 | 1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惠及老区人口数量 | 惠及老区人口数量 | ≥ 1000人 | ≥1000人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政策知晓率 | ≥ 80% | ≥ 8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 85% |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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