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时间:2024-07-15 15:32 浏览量:

合肥市包河区程洪物联网设备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本委受理申请人邱培鑫与被申请人合肥市包河区程洪物联网设备工作室(个体工商户)关于劳动报酬、其他劳动争议一案(惠劳人仲案〔2024〕268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城保巷8号县人社局1楼;联系电话:0595-87382546

 

 

 

惠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