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时间:2024-12-19 09:44 浏览量:

子凡供应链管理(泉州)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钟平红、柯燕玲、庄亚小、陈伟兰与被申请人子凡供应链管理(泉州)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惠劳人仲案〔2024〕471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02月10日上午08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城保巷8号县人社局1楼;联系电话:0595-87382546


惠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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