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相关单位、各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闽人大常[1995]018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高建筑相关单位专业技术和施工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通班和中级研修班办班计划的通知》(泉人社文〔2025〕45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住建领域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公需科目网络培训:30学时
1、全国两会精神解读及2025年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8学时)
2、民营经济强省(6学时)
3、教育强省(4学时)
4、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4学时)
5、高水平对外开放(6学时)
6、银发经济(2学时)
(二)专业科目:围绕建筑行业前沿技术、规范标准、安全生产等内容开展培训,共60学时,采取线上与面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组织管理
为方便我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通班和中级研修班办班计划的通知》(泉人社文〔2025〕45号)文件精神,筛选涉及住建领域的继续教育基地作为实训机构,各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实际自行选择组织参加培训。
(一)泉州市天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继续教育基地,联系人:黄艳, 联系方式:17750876318。
(二)黎明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基地,联系人:张贵评, 联系方式:13599721768。
(三)泉州提高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基地,联系人:陈娟, 联系方式:13348508506。
(四)开放大学继续教育基地,联系人:傅伶澜, 联系方式:18965526675。
四、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任务,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学习,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培训学习结束后,考核合格者,按90学时记入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年度(聘期)考核依据。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日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8736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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