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提升质量监督效能,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质量监督部门需在工程建设期间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经研究,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承担2025—2026年度在建水利项目“飞检”工作。经研究,拟通过竞价方式选定2025—2026年度在建水利项目“飞检”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惠安县2025-2026年度在建水利项目“飞检”项目。
2.项目概况:对惠安县在建水利工程进行质量抽样检测。
3.本项目最高控制价按27770元控制。
二、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根据甲方要求,对惠安县在建水利工程实施质量抽样检测,抽检项目根据现场甲方代表的要求,实际检测内容和数量可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检测的工程及项目见附件,暂定)
三、资质要求
1.具备水利工程检测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的检测单位;
2.应在“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登记备案,并提供网页截图。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明细表中应具体列出所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涉及行业专项工作的应按照行业收费标准进行计算,其余工作应以实际开支劳务费用进行计算;各单位报价根据自身实力进行下浮。
2.报价文件须附: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3)“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登记备案网页截图;
(4)报价计算书及优惠折扣说明。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惠安县世纪大道闽南建工大厦607室;
3.电子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haslaq@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飞检项目+单位名称”。
六、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许鸿军 联系电话:0595-87398851
地址:惠安县世纪大道闽南建工大厦607室
邮政编码:362100
七、其他说明
1.我局将对符合条件且报价合理的单位进行比选:在具备资格的投标人只有2家及以下的情况下,项目流标;在3家及3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单位或公司参与的情况下,组织评标,最低价中标,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或公司进行二次报价;结果将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中选单位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合同;
3.未尽事宜,按现行政府采购及水利行业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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