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提供的申领材料:
1.用人单位出具的员工在岗证明(需体现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在岗起止时间、经办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2.银行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费凭证;
3.用人单位对公账户信息。
二、材料提交方式
请用人单位于2025年12月26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arc123456@126.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87373699
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三楼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12 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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