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申领高校毕业生安居、 社保补助的通知
时间:2025-12-12 15:17 浏览量:
  根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安居、社保补助发放扫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泉人社文〔2025〕181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安居、社保补助资金兑现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前期已通知用人单位申领仍有部分企业未及时申领,如有应申领但未申领的情况,请用人单位于2025年12月26日前按要求提交申领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领。

一、需提供的申领材料:

1.用人单位出具的员工在岗证明(需体现员工姓名、身份证号、在岗起止时间、经办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2.银行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费凭证;

3.用人单位对公账户信息。

二、材料提交方式

请用人单位于2025年12月26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arc123456@126.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87373699

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三楼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12 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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