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惠安出台支持人才企业抗疫情稳发展十条措施
来源 :惠安速报 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0-02-17 15:27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帮助我县各类人才创办的企业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实际困难,增强发展信心,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全力支持人才企业抗疫情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与全县人才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01

开展人才企业抗疫需求调查



采取在线问卷调查、电话访问方式,深入了解疫情对来惠创业人才的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以及急需政府支持的政策措施等诉求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健全问题交办反馈机制,对人才企业反映突出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大交办力度,协助推动问题解决。

 

02

全力做好人才企业服务工作



深化人才企业网格化联系制度,按照属地原则组建人才企业服务专员队伍,指导各类人才领办创业企业做好复工日常疫情防护工作,宣传落实相关税费减免和补助政策,鼓励支持金融机构降低人才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协调因受疫情影响的人才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延迟缴纳社保,确保人才安全上岗、企业顺利复工。

 

03

减轻人才企业经营用房负担



对于各类人才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在减免1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给予2个月租金减半。对于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省级企业园、科技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再按减免租金总额的20%给予运营补助,最高35万元。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力所能及予以减免一定的租金,并作为年度综合评价和荣誉申报的加分因素。

 

04

支持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鼓励和扶持人才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对全职引进的国家级、省级等各类高端人才,按规定予以机构、个人或用人单位3-10万元的人才推介奖励,所引进对象同时享受各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生活补助。支持企业加大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从2020年2月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将老员工引新员工奖励补贴范围扩大至全县所有新增就业人员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包括技工学校)、熟练工等,对引进的初次在我县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引进1名奖励500元的标准给老员工

 

05

提高企业人才安居保障水平



强化高校毕业生来惠就业创业安居保障,对于来惠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予以每人每月600-800元的安居补助,最高可享受24个月。进一步优化人才租住申报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做到“即到、即办、即享”,协助做好人才租住场所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鼓励支持“惠安县人才安居联盟”成员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的各类人才提供租金、物业费减免等优惠措施。

 

06

做深做细人才服务保障工作



充分发挥人才服务专员作用,及时掌握专家人才在工作、生活、科研等方面的需求和困难。建立快速会商机制,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对专家人才诉求进行快速反应、快速解决,切实帮助专家人才更好地投入到生产研发工作中。对赴外援助、长期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和接受医学观察的各类专家人才,开展联系服务工作。

 

07

加强人才企业运行监测协调



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抓好人才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监测人才企业经济运行状况,协助解决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供应。积极为人才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开展法务服务

 

08

鼓励人才积极参与科研创新



对科技人员及其所在企事业单位开展的临床救治方案、中医药防治、检测及防治产品研发等疫情防控有关的科研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支持其申报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对在疫情防控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支持其申报科技人才计划项目。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获得表彰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对在抗击疫情一线业绩、贡献突出的企业家,在省、市优秀企业家、优秀(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时优先予以推荐。

 

09

表彰奖励表现突出一线人才



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取得显著实绩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等及时奖励,并给予奖金激励;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优先推荐为县级以上表彰项目的表彰对象。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显著实绩的卫健系统单位,适当提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对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会同相关部门,挖掘先进事迹,加大宣传力度。

 

10

加强人才政治引领政治吸纳



积极动员和选派专家人才中的党员勇挑重担、迎难而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今后要注重从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专家人才的先进模范人物中发现和推荐“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上述措施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疫情防控期间,中央和省市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人才政策,我县将遵照执行并结合实际优化细化支持措施。

 

 

来源 | 惠安人才之家

编辑 | 潘伟斌

责编 | 陈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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