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2月24日至4月3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惠安县委开展巡视,并于7月1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惠安县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惠安县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最快速度、最高标准、最实举措推进整改落实,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深刻领悟、全面认领,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省委巡视整改成效评估办法、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引领带动全县上下深刻认识省委巡视作为政治巡视的重大意义,真正以政治视角看问题、推整改、抓落实。高质量召开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反馈问题,深剖细查问题根源,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一步提高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细化部署、闭环督导,确保巡视整改落到实处。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两办”、组织、纪检、宣传、巡察等部门业务骨干,充实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小组、宣传报道小组,对照反馈的4方面50个问题,按照“县委常委+分管县领导+责任部门”方式,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并细化提出128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时限,清单式、项目化推动整改落实。坚持“每月县分管领导专题调度一次、每月县委专题会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每半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将巡视整改事项纳入县委重点工作定期调度范畴,对照24个节点定期研究会商、现场办公督促,紧密跟踪整改落实进度,推动问题整改46个、建章立制32项,整改完成率达92%。三是以改促行、以改增效,拓展巡视整改综合成效。坚持“四个融入”,与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市委“1+3+2”专项行动部署结合起来,与县委深化“两看三比”、实施“四个主题年”结合起来,将整改落实与破解事关惠安发展的关键问题一体推进,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扛起大县担当、彰显大县作为。1-9月,GDP增长4.7%,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抓城建提品质2个专项行动在泉州市第二季度考评中获评优秀,迎接中央和省、市领导莅惠调研49次,获得中央部委、省市领导批示肯定15次。
县委书记王春雷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负总责,以上率下、全力推动整改工作。一是带头抓谋划。反馈次日即主持召开“五人小组”会议,领衔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指导完善巡视整改工作组织架构,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形成巡视整改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改事项不遗不漏、整改措施靶向精准、整改成效量化可评,为做到“由事及人”“以下看上”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带头抓督促。主持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整改情况推进会议等7场次,牵头制定专项督查方案、指导成立4个专项督查小组,及时查问题、对账单、促进度;定期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推进重点难点问题,并利用所有场合、抓住所有契机反复提醒推动整改工作,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三是带头抓落实。牵头领办7项具体整改任务,全力以赴调度攻坚,在省、市主要领导推动下,中化二套乙烯项目申报纳规取得实质性进展,牵头研究出台《中共惠安县委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项目化清单》等,组织选树三类30名“担当者”、提拔使用22名,敦促相关县委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检视所在领域腐败案件个人责任。针对涉及全局性工作,通盘考虑、统筹谋划,主持召开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营商环境暨民企服务年行动大会、全县教育大会、全县文旅经济发展大会等,谋划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策划提升政务、政策、政商、金融、市场、法治、产业、城市“八个环境”,推动南王科技成功登陆创业板;部署“强校达标”“强基筑梦”“强师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保障居全市第一,以自身带动示范,影响和促进班子成员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指导督促县委副书记、县长庄稼祥、县委副书记黄丽琼和其他相关县领导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形成合力共抓、积极整改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以中化为龙头推动石化中下游产业发展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加快泉惠石化园区产业链转型升级的研究》,围绕精细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梳理明确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及路径。梳理确定泉惠石化工业园区6条重点产业链图,修订招商目录和指引。研究形成《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提升发展质量水平研究报告》。惠安县以泉惠石化园区为主要载体“打造化工材料发展新高地”做法,作为福建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的典型案例入选《福建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白皮书(2023)》。二是围绕园区项目准入和退出评审,修订《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招商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明确入驻项目产业关联度、投资强度、亩产税收等条件要求。开展园区投产企业2023年上半年“亩均效益”情况考核。梳理中化乙烯项目预留用地,落地中化产业升级项目包、开工6个子项目,推动原邦丽达二期项目闲置用地盘活利用。三是强化产业链招商,2023年上半年签约正式协议项目5个、总投资257亿元,在谈项目13个、总投资694亿元。完成长塑第一条2万吨/年BOPA膜生产线建设投产,有序推动第二条生产线完成设备订货、二号厂房筹建。建成博纯半导体气体项目,并组织竣工验收。四是着重引进契合泉州本地产业特色且与园区产业链关联度高的项目,目前已建成香江、信和等项目,引进EVA扩能、聚醚多元醇、蛋氨酸等项目,可消纳加工中化原料共计169万吨。聚焦园区物料供应关系、龙头和中下游协同发展,以承办“2023中国化工园区论坛”为契机,加大招商宣传力度,提质营商环境,吸引和推动优质项目对接洽谈。
2.关于推动建筑、石雕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建筑企业制度,深入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协调解决联系企业反馈的问题。今年来,走访建筑业企业22家次,召开调度会5场,协调解决劳务公司纳统、总部经济、外出承接项目等问题5条。二是出台惠企政策兑现申报流程时限指南,采用“即来即办”受理企业奖励申报材料,进一步优化服务,缩短审批时长。今年来,先后为40家建筑业企业兑现奖励3361.91万元。三是组织26家建筑业企业到先进企业交流学习免撑免膜装配式体系及企业信用评价业务。举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实务解析及企业信用评价业务培训会,邀请业内资深专家现场授课答疑,惠及企业78家。全面支持、指导企业开展资质申报工作,今年来帮扶中兴建设等3家建筑业企业晋升相关施工总承包资质,支持3家企业新获公路、水利水电等稀缺资质增项,指导闽南建筑工程公司申报“2022-2023年度鲁班奖”。四是组成四个产值申报业务指导专班,加大摸排力度,走访指导132家建筑企业应统尽统,截至目前已新增24家建筑业企业入库纳统;召开5场统计季报业务培训会,提升产值申报企业统计人员、乡镇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的统计能力和实操技能。五是在第一批、第二批石雕企业整治提升成果的基础上,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三批石雕企业分类整治工作的通知》,有序推进第三批石雕企业转型提升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308家石雕企业累计完成整治1177家,占比89.98%。有序推进1276亩惠安雕艺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统一规范建设粉尘、污水处理设施,为石雕加工企业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租购并举、灵活多样的生产经营场所。六是加大《惠安县石雕行业标准化导则》宣传解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主动对接相关企业提出的疑点、难点问题,指导帮扶企业高质量完成整改。结合“双随机”日常抽查、石雕企业专项整治等工作,强化对石雕企业的监管指导,对1家涉环境违法企业立案处罚。
3.关于立足资源禀赋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9日下发《惠安县第二批海洋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完成30公顷海区环保浮球升级改造,深海箱养殖台套项目分段下料已完成100%,吊装合拢完成77%,涂装完成33%。二是2023年7月完成“养殖+加工+利用”特色生态优质的牡蛎全产业链构建,建设三倍体牡蛎养殖面积2000亩以上、冷藏及前端初加工生产线2亩,完善废弃物再利用,研发玛塔牡蛎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牡蛎钛片等海洋新产品。三是推动曼玲食品和客记食品2家企业获评水产品加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完成三倍体牡蛎国家级健康示范养殖基地创建。新扩建曼玲食品、家豪食品、百川食品3家水产品加工企业,已完成厂房建设及加工设备安装。
4.关于立足资源禀赋推动文旅经济发展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惠安县“文旅融合突破”专项工作方案》《惠安县“文旅+”2023年专项行动方案》《惠安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序推进惠女精神传承教育基地、崇武古渡码头文创园、小岞生活艺术岛环岛艺术慢道等一批重点文旅项目建设。紧扣重要节假日,开展各类文旅融合活动,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县景区、非景区景点共接待游客52.34万人次,带动旅游消费3.8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71.8%、131.2%。二是开展“两看三比”晾晒比拼,全面推动全年招商任务落实。截至目前,累计签订文旅项目正式合同40个、总投资135.17亿元。整合惠安文旅资源特点和要素属性,策划50个招得了商、落得了地、引得了人的适应市场需求的文旅项目。9月28日,举办惠安县文旅经济发展大会暨惠女文化节活动,现场签约1个战略合作协议、6个框架合作协议、10个重大文旅项目(总投资102.05亿元),组织开展招商推介文化体验等系列活动12项。三是2023年4月启动“2023文旅经济嘉年华暨文旅消费季”活动,通过与多方签订合作协议、开展美食节等配套活动、联合举办文旅活动等形式,采取线上线下互动,提高惠安旅游品牌热度。今年上半年,全县共接待游客261.31万人次、同比增长53.8%、位列全市第二,实现旅游收入28.32亿元、同比增长59.8%、位列全市第二。
5.关于教育发展短板弱项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188万元,安排专项债券资金11500万元,追加教育经费1994万元,筹措教育捐赠资金2891.60万元。8月19日召开2023年惠安县教育发展大会,现场新增认捐6400万元。二是通过招聘新教师、编外合同教师及返聘退休教师等方式,逐步解决幼儿园、小学、职校教师缺编问题。今年统筹810名事业编制,用于保障中小学教职工用编需求。2023年8月完成编制内新任教师招聘360人,其中小学197人、幼儿园30人、职校20人;新招聘编外合同教师95人,其中小学50人、幼儿园45人;返聘退休教师250人,已有效满足幼儿园、小学、职校教育教学需求。三是2023年秋季已投用第八实验幼儿园、山霞中心幼儿园新园区、崇武第三中心幼儿园、净峰第三中心幼儿园、城南第二实验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增加2520个学位,全县公办幼儿园能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开展2023年度惠安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与认定工作,已奖补公用经费补助约339.0425万元。
6.关于领导机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2023年惠安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十三大行动重点任务》,明确117项重点任务;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履行牵头职责,推动本专项小组各主要责任单位细化推进措施,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二是8月28日,抽调12名年轻干部到县委乡村振兴办挂职集中办公。
7.关于推动产业振兴、做好“土特产”文章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9月7日至9日,组织8家企业参展海峡两岸农产品订货会;9月23日组织5家企业参展泉州好货展(安溪站);9月24日举办惠安县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暨涂寨镇首届地瓜文化旅游节;10月4日举办惠安小岞鱿鱼文化旅游节等活动,积极推广我县特色农产品。制定《惠安县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提升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申报工作,获得市级农产品知名品牌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个、部级绿色产品认证2个,累计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5个、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市级农产品知名品牌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二是下发《关于确认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村一品”项目的通知》,扶持福建省鼎模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7个企业(村)建设“一村一品”项目,新增实施辋川镇庄上村、小岞镇南赛东村等2个省级“一村一品”建设项目、东岭镇市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三是“山线”方面,有序推进黄塘镇松溪村田间路改造提升工程、松溪村智能温控大棚改造提升工程、基础配套提升区工程及紫山镇官溪村农业公园、惠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与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海线”方面,全力推进崇武古城保护活化利用、小岞生活艺术岛旅游基础设施配套等项目建设。“红线”方面,启动惠东片区“红线”乡村振兴项目概念规划编制,目前已完成概念规划编制,并启动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发展共富产业方面,策划实施共富产业项目5个,总投资额为19233万元。
8.关于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保障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稳妥、合理适度加大农业农村投入。二是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之间的统筹衔接,2023年8月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合计占土地出让收入比重达21.01%,比上月提升4%;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合计占土地出让收益比重达52%,比上月提升7%。
9.关于政府债务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7月11日召开专项调度会,听取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汇报,对进一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出工作建议。持续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及时跟踪上级相关政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加强财源建设,积极谋划土地出让,努力探索国有资源资产盘活路径,不断增强综合财力水平。2023年1-9月,全县完成非税收入13.41亿元(含教育费附加),同比增收2.5亿元,增长2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3亿元,增长15.5%,增幅位居全市前列;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4亿元,增长14.7%。
10.关于群众信访量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化信访源头治理,严格落实“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单位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协调推进力度,提高信访事项一次性办结率。截至目前,全县信访总量为4601件,其中纳入最多投一次办理1996件。一次性办结率96.55%,较巡视前提升11.63%,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初件办理质量排名由全省靠后水平提高到第33名,较巡视前提升59位。二是出台《2023年度信访积案“拔钉清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信访工作“两减一转”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信访积案“拔钉清障”专项行动和重复访、越级访专项整治。
11.关于石化园区生产安全和化工产品运输安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完善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监管系统平台建设,已有14家涉及运输危化品企业及91家第三方物流公司入驻平台,建立危化车档案3852辆、人员档案5784个。实行每周函告提醒等制度,累计函告提醒26次,预警车辆342辆,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稳定。二是将园区泉鸿路(二号路)设置为危化车专用车道。积极推进危化车专用停车场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三是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生态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成立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推动园区标准化提升有序推进,已有4家企业取得标准化证书。组建泉惠石化工业园区道路交通巡查整治小组,负责园区道路交通隐患的日常巡查、各类车辆通行规划、交通组织体系研究制定等。截至9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近400人次,排查隐患问题共计190项,涉及企业25家次,累计通报交通隐患问题3次42项,并督促落实整改;在中化园区周边查处危货违法经营行为13起,收缴21万元。
12.关于海上船舶安全管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下发《关于做好乡镇船舶摸底建档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沿海各镇已完成乡镇船舶“一船一档”工作。制定《惠安县清理整治“三无”船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已拆解“三无”船舶10艘。二是常态化开展渔港渔船巡查执法工作,重点打击“三无”船舶违规捕捞行为。今年来对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立案14起,缴收罚没款2.43万元,查扣涉渔船舶2艘。三是积极联动泉州泉港海事处、泉州海警局惠安第一工作站,定期召开行动会商会,协商海上联合执法、宣传等事宜。2023年召开联合会商会4次,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10次、联合宣传活动3次、“商渔船长面对面”活动2次。
13.关于涉诈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持续推动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清零”行动,全力劝返惠安籍滞留境外的涉诈重点人员,实现国务院联席办通报的惠安籍涉诈重点人员数量“动态清零”。二是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按照“三定五清”原则,重点经营、精准研判、深度挖掘幕后金主,链条式打击,形成强大的打击震慑效应。三是结合“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对不同群体开展反诈宣传、播放宣传素材、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群众宣讲电信网络常见的诈骗方式和特点,先后印发宣传单20万张、海报2万张,宣传手册5万份,提高群众警惕性。制定《惠安县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攻坚行动奖惩方案》,发布《惠安县关于奖励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通告》,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推动反诈工作。
14.关于涉毒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开展“清源断流”暨“飓风肃毒2023”会战行动,印发《惠安县集中打击整治涉依托咪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二是充分利用“6·3虎门销烟”“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常态化、多形式的禁毒宣传,共举办禁毒宣传活动77场次。禁毒宣传稿件被《中国禁毒报》采用1篇、福建禁毒信息网1篇、福建禁毒微博3篇。
15.关于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4月7日下发《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惠委宣联〔2023〕4号),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2023年5月26日下发《关于做好近期重点内容学习的提醒通知》,8月3日下发《关于做好近期重点内容学习的提醒通知》,要求各党委(党组)中心组围绕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别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三是2023年9月15日下发《进一步完善县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县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四是举办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邀请上级专家领导围绕中央新修订的《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我省新修订的《实施细则》作专题辅导讲座。
16.关于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已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宣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并在首页置顶位置设置显眼横幅链接,深化对党的二十大报告的解读传播,切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17.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撤除相关信息,并举一反三,梳理自2016年以来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的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名单,通过网站检索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查删,删除相关不合规信息200余条。建立常态化联络对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及时在政府网站再读网检查和归集整理,及时将相关信息删除。二是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等,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不定期安排人员对县域内重点公众号进行巡查、审阅,有效防范化解我县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夯实社会稳定的根基。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8.关于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5月31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上级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文件精神。6月21日,制定《中共惠安县委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项目化清单》,将“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纳入文件,并明确责任县领导、牵头单位、完成时限。9月18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集体约谈会精神及市委整改工作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今后常态化执行。
19.关于个别单位发生系列案件仍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坚持举一反三,制定《2023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发生系统性腐败案件等情况的单位当年度绩效考评等次降一档次。今后常态化执行。
20.关于廉政警示教育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梳理近年公安、法院系统腐败典型案例,8月31日下发《关于5起政法系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组织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集中警示教育活动900余场,覆盖全县党员约4.5万人。通过“惠安速报”微信公众号、县纪委监委网站等平台对廉政文化和警示教育内容进行宣传报道,今年来累计发布35篇次;组建党纪法规、廉洁文化宣讲团进企业、进村居、进校园开展常态化廉政宣传9场次。
2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9月5日下发《关于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通知》,通过自查自纠、抽查督查等方式,切实纠正存在问题。二是9月4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提醒谈话工作的通知》,按照谈话范围、谈话安排、谈话内容、谈话流程等进行规范,推动廉政谈话工作规范化、具体化、常态化;进一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关于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的具体措施》要求,规范有效开展政治监督谈话。
22.关于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7月28日下发《关于召开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明确县委、县政府等班子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要求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要主动认领和检查自己的责任,同时在会上说明个人重大事项情况。8月15日,县委、县政府等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领导深刻对照查摆,主动认领和检视责任,并制定整改措施。
23.关于个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仍易发多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分两期组织全县180名县管政法系统干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加强政治培训专题研讨班,分级开展政治培训,引导全县政法干警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针对反馈的政法系统问题,紧盯“关键少数”,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季报制度;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党员干部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清醒头脑,不断筑牢加固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023年7月以来,针对“关键少数”开展廉政谈话131人次,上廉政党课3场次,开展警示教育21场次,组织163名重要岗位干警自查自纠,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三是8月22日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案件评查活动的通知》,组织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采取单位自评和交叉互评的方式,针对2023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民事以及执行案件开展评查,共安排评查140件案件。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8月28日至31日对政法系统各单位开展执法检查,9月1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形成通报下发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四是加大政法干部交流轮岗力度,2023年以来政法各单位已交流轮岗106人,有效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针对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督促相关单位切实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堵塞漏洞。
24.关于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7月13日出台《惠安县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惠农〔2023〕73号),开发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平台,先行选定2个镇作为试点推行,进一步强化村级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今年来通过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开展工程项目相关的直播71场次,发布工程项目事前公示178条。二是制定《深化“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方案》,持续推进问题经济合同整改,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开展重点领域问题排查。选定30个重点村(社区)开展村集体经济管理审计监督,均已完成。三是出台《惠安县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会计聘用管理规定》(惠农〔2023〕54号),对重点岗位镇级记账员明确工作职责,开展定期考核。开展4期覆盖全县农村“三资”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班,共计培训镇村两级重点岗位管理人员480人次。依托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开展全县村级纪检委员履职能力培训114人次,切实提升监督能力。四是2023年6月开展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补助资金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各镇和试点村资金拨付使用、项目管理运营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制定《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督促各镇村规范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开事项109486条。今年以来,共查处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违纪问题4起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
25.关于对巡察工作领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照省市五年规划修订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正在按程序报批。制定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方案,完成第一批6个单位巡察任务,有序开展第二批3个镇及所辖各村的巡察工作。二是7月25日召开县委巡察工作协调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座谈会,共商共议落实专项整改、加强贯通协调的措施办法。8月2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委巡察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开展第五轮巡察以来,陆续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审计等部门抽调10余名优秀干部充实到巡察组。严格执行巡察抽调人员教育管理监督办法,7月份通报第四轮县委巡察抽调表现优秀6人次;8月份通报抽调参加市委第五轮巡察和专项检查表现优秀5人次。强化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管理,8月24日下发《关于更新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的通知》,截至10月10日人才库新增业务骨干85人。三是已建立十四届县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台账,明确每条线索承办的责任人,专人负责,定期提醒、督促在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3个月内办理反馈。截至目前,省委巡视以来已调度力量、加速推动14条问题线索办结,十四届县委前三轮巡察移交26条问题线索已办结16条。四是制定《中共惠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巡察整改督导会商约谈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优化整改工作流程、整改督导会商约谈、整改成效评估等工作机制。做好第三轮巡察公开、第四轮巡察整改等工作,对日常监督中发现落实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9月5日向第三轮巡察整改有关工作推进较慢的1个单位发出工作预警。第四轮巡察整改工作已完成方案制定、材料审核和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工作。积极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县委第四轮巡察形成3份专题报告,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持续跟踪县委第二轮巡察2份专题报告整改进展。
26.关于派驻、派出监督力量配备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目前仅配1名组长的纪检监察组,调配补充工作力量,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均已配备2名干部。二是运用多种方式选配干部,目前已通过选调招录1名公务员,安置1名军转干部;已出台《惠安县纪委监委竞争性选拔调动干部实施方案》,年底前选调8名干部到位。三是统筹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工作力量,开展联合监督、案件联合审理等,解决县直纪检监察工委人手不足问题,巡视反馈以来完成联合审理4件4人。
27.关于日常监督与做深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7月20日下发《关于做好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和职责档案更新工作的通知》,已更新完善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职责档案800多份。二是8月22日下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再梳理工作的通知》,对新增监察对象及时摸排、分析岗位廉政风险,截至目前135个单位摸排廉政风险22430个。
28.关于线索办结慢、办案程序不够规范、事实定性和条规适用不够精准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遗留问题线索督办台账,分类督促办理、及时对账销号、强化预警提醒、每月通报进度。截至目前,全县遗留问题线索已办结89件,办结率70.1%。二是组织开展仿真模拟系统全员培训2批次57人次、“小班化”业务培训5期、“惠邑清风”讲堂交流分享17期、“清风望道”论坛2期,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能力。制定《关于规范书写违纪违法事实材料的工作提示》和《案件自查表》,规范办案流程和条规运用等。强化案件质量把关,制定《惠安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联合审理工作规范(试行)》,对各镇纪委监察组案件实行“结案即评”“一案一评”33件。
29.关于PPP项目审批程序不完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未完成。一是7月31日下发《关于开展PPP项目自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8月1日组织各PPP项目实施机构及项目公司召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会议,会商整改措施;8月24日至25日开展PPP项目实施情况联合检查,现场指导概算审批手续业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并跟踪监督整改。兴港集团于8月17日前完成PPP项目前期操作流程和概算批复情况自查报告,8月24日兴港集团主要负责人对下属基建公司经理进行约谈。二是各PPP项目涉及单位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学习,7月31日邀请中介机构讲解目前各项PPP政策,8月3日、30日分别组织学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招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法规。9月28日下发《关于加强PPP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并持续推进项目规范化履约的通知》。
30.关于个别项目违规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未完成。一是8月3日开展招标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8月30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兴港集团完善内控制度,对招标全流程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二是8月18日印发《惠安兴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惠安兴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过程管理、招标文件、招标工作监督管理部门等条款。三是对招标全流程工作监督检查,对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南岸航道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招标过程中违反规定问题,将其纳入黑名单目录。加强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定审计监察相关工作制度、年度审计监察计划,重点监督、审查工程及采购领域重点工作。四是全面复盘,形成《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南岸航道工程(外走马埭公共航道)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工作自查情况报告》,梳理分析产生问题原因及相关责任认定。
31.关于个别项目先施工后审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未完成。一是8月3日组织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学习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审批以及变更流程。8月30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加强过程监督,制定年度审计监察计划,重点监督、审查工程及采购领域重点工作。二是8月18日印发《惠安兴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惠安兴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过程管理、招标文件、招标工作监督管理部门等条款。三是开展工作自查及问题复盘,梳理排查产生问题原因;8月24日兴港集团主要负责人约谈下属基建公司经理。8月18日印发《惠安兴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惠安兴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对招标文件、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程过程及造价方面的审核工作,并指派工作人员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管。四是组织开展自查,形成《中化炼化一体化三期(B区)回填工程变更推进缓慢的自查情况报告》,完成问题原因分析和相关责任认定。
32.关于原县行政执法局对群众反映问题推诿不解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县资源局认定事实,县城管局于2023年3月31日向福建省惠安东南房地产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并处罚款38094.21元,罚款已缴纳到位。县政府多次召开东南豪苑商住区有关问题协调会,鉴于对该空间进行拆除将对外侧连接的店面造成安全隐患,且该公司未对相关车库进行外售或出租获利,原则同意福建省惠安东南房地产有限公司对东南豪苑商住区6#靓景阁底层内侧保留现状继续使用。9月15日,将东南豪苑商住区6#靓景阁底层内侧的行政处罚情况及保留使用的议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梳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堵塞漏洞。制定《惠安县城市管理局权限下放后续监管制度》《惠安县城市管理局赋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加强权限下放后续的监管。三是组织对相关问题开展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立案审查2人,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人,并对县城管局、原县行政执法局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通报。
33.关于县农业农村局未积极配合调取有关档案资料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5月16日对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站长吕伟隆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引以为戒;5月30日在县农业农村局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处理决定;6月14日邀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作“严明纪律规矩 永葆清正廉洁”专题党课。二是组织对相关问题开展核查,根据核查情况,给予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站长吕伟隆诫勉,对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令检查。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34.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宏观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谋划新一轮全县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组织开展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情况专题分析,对照《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泉州市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全面梳理班子队伍结构的不足和短板,提出下一阶段结构性配备的宏观管理目标和近期主要措施,并组织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若干措施》《惠安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3-2030年)》等文件。二是2023年6月,开展乡镇领导班子运行情况专题调研,综合运用量化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分析研判;2023年8月,开展县乡科级领导班子结构性配备情况专题调研,研究提出加强县乡科级班子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2023年9月,召开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分析研究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总结上一阶段工作,部署下阶段人才工作。今后常态化执行。三是2023年4月开展县管优秀年轻干部人选集中调整,采取常规推荐和非中共党员、30周岁以下、项目一线单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推荐建立一支254人的县管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平均年龄34.79岁,其中30岁以下占22.8%。今后,每年初进行动态更新,保持县管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四是2023年7月至8月,举办2023年全县副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和选调生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9名选调生和43名新提拔未参加培训的副科级干部参训。2023年6月,开展县乡优秀年轻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工作,选派24名优秀年轻干部双向交流挂职、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信访局挂职锻炼。2023年以来,先后抽调50多名年轻干部参与西苑片区征迁、盘活低效用地试点工作等重点项目建设和全县性中心工作。坚持因才适岗选用干部,对条件成熟、岗位需要的优秀年轻干部予以提拔使用,2023年8月对部分县乡正科级领导岗位进行调整充实,新配备35岁以下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逐步改善县管领导干部队伍年龄结构。
35.关于引才留才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推动人才“港湾计划”和“涌泉”行动走深走实,举办2023年暑期大学生雕艺传承研修班,共来自惠籍美术类专业大学生50余人参加;举办2023年“明日菁英·智惠之行”青年人才成长营活动,共有来自惠籍优秀高考学子、“扬帆计划”实习生代表50余人参加。持续开展校园招聘,2023年组织赴华西医学院、福建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招聘研究生13名;已累计引进各类医学人才141名。
36.关于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列入县委常委班子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材料。坚持立行立改,2023年7月起在县管科级干部推荐考察工作中,均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合理安排相关人员作为民主推荐参加对象,各单位推荐参加对象均不少于15人,今后常态化执行。
37.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3月,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全面排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台账,并定期滚动更新,实施动态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规定,对违规在私营企业兼职的2名退休干部严格按规定进行清理,均已退出兼职岗位并退还已领取的薪酬。二是对个别违规兼职或未经审批兼任社团法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理或补办审批手续,其中4名未经审批兼任社团法人的人员中,2名所在的社团已办理法人变更手续;1名为一般事业干部,兼任社团法人事项已于2023年2月1日经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另1名为台商投资区干部、所兼任社团主管部门为台商投资区,审批权限不在我县。4名超龄兼任社团职务中,1名已于2023年7月20日辞去兼任社团职务;另外3名结合明年初换届予以退出兼任社团职务。2023年3月,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通知》,建立领导干部社团兼职台账,实施动态管理;2023年7月下发《关于开展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清理规范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县镇各单位及时学习传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的相关规定。
38.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核对,完成45名未备案县管干部出国(境)备案手续办理。组织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登记备案情况进行梳理摸排,2023年7月19日向存在缺管漏管单位发出《干部人事工作专项督催函》,均已整改到位。二是2023年7月31日下发《关于重申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的通知》,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制度、按照管理权限严格管理因私出国(境)证照、严格把握因私出国(境)申请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39.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制定《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工作“回头看”的工作方案》,对2016年以来已经进行专项审核的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对干部基本信息存在不一致的档案进行“回头看”,对认定不够严格的重新进行认定,对重要档案材料缺失的及时收集补充。2023年以来已收集补齐干部重要档案材料120余份。
40.关于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制定《中共惠安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全县党的建设工作有关事项和问题。今年来,已分别于5月31日、8月22日召开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制度文件等事项。今后常态化执行。
41.关于一些县直单位党组织存在超大支部设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并根据各支部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其中县公安局离退休党支部调整为4个党支部;县医院党总支升格为县医院党委;惠安一中党支部升格为惠安一中党委。二是梳理党组织设置审批流程,由县直基层党(总)支部、基层党委、机关工委分级把关,适时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防止出现超大支部现象。
42.关于一些县直单位专职党务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县水利系统党委、县城管系统党委、县教育系统党委和县总医院党委按规定配备专职党务干部。二是8月份完成党务干部配备情况摸排自查,21个县直系统党委已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党务干部配备。三是2023年9月14日制定《关于加强县直机关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规范机关党务干部工作者基本条件、配备标准、工作职责和日常管理等。
43.关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关于开展2022年度“海丝先锋”达标创星活动初评结果复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按照不低于全县已参评基层党组织数量的30%,采取组织部派员参加、各党委交叉检查方式,对2022年达标创星活动中评定“三星级”以上的党组织进行复核,形成复核报告。二是根据各党(工)委复核、组织部审定情况,对502个确定为三星级以上党组织进行授牌。经复核确定一般支部名单,由各党(工)委制定整改提升方案。三是根据达标创星评星定级要求,结合复核验收情况,对117个不符合标准的党支部进行降级处理。今后每年根据考评细则严格实施考评,实行动态调整。
44.关于县属国企党建工作未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完成县国投公司、四大集团下属5家企业等党组织组建工作:2023年8月3日,县国企党工委下发《关于同意成立中共福建惠安城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的批复》(原县国投公司人员已整体盘移至县国资运营集团);2023年8月3日,县国企党工委批复成立中共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支部、中共惠安惠达公共运输有限公司支部;2023年8月4日泉惠石化园区党工委批复同意中共惠安兴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直属支部委员会升格为中共惠安兴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下设4个党支部。二是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按照地域相邻、业务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已将党员不足3人的县城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惠安房建投资有限公司、县建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惠安城建集团供应链有限公司、县建筑设计院等6家公司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邻近国有企业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45.关于持续整改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完善充实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建立“办公室+监督检查小组、宣传报道小组”的“1+2”机构体系,7月12日以县委名义正式印发。二是7月12日召开县委“五人小组”会议,研究并细化分解巡视整改24个时间节点,明确“每月县分管领导专题调度一次、每月县委专题会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每半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检查”的调度推进机制,督促各方面严格按照节点安排推进工作。三是8月2日、8月30日、9月1日,由县委黄副书记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8月22日、9月18日、10月10日,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省委巡视一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研究下阶段工作。8月4日至9日、8月29至31日、9月11日至15日,分别开展三轮监督检查工作,运用“五看”工作法,对各牵头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转入长效整改后,将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举一反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并按要求上报长效整改情况。
46.关于对整改跟踪督办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31日,继续借用的7名人员均已清理,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制定《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管理办法(试行)》,对干部借用、抽调管理等事项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47.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相关整改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5个,日处理能力10.75万吨,采用纳管收集方式实现县城区、镇区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全覆盖。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完成全县12个镇122个行政村(含2个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对偏远地区,通过新建改造全县207个村三格化粪池等污水收集处理方式,因地制宜,就地就近采取农田、林地自然消纳,推进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目前,通过污水纳厂集中处理的村庄为168个,占比81.2%,其它偏远村庄结合三格化粪池收集处理方式实施,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闽政办〔2021〕28号)要求,我县已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目标。二是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室组联动机制,强化对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截至目前,已开展监督5次,发现问题2个,约谈责任人1名。
48.关于林辋溪、蔗潭溪流域治理相关整改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两溪流域两侧生活污水收集力度,其中林辋溪流域两侧5个镇28个行政村完成敷设268.5公里(含接户管)污水收集管网;蔗潭溪流域两侧3个镇13个行政村完成敷设管网136.9公里(含接户管)污水收集管网。目前林辋溪、蔗潭溪流域断面水质已得到改善,已消除劣V类。目前已完成旱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示范片1500亩;已完成秸秆还田示范片1500亩,引导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切实落实农药化肥减量化主体责任,辐射带动当地农民实施绿色防控和秸秆还田等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行动,减少农药化肥对流域水环境的影响。二是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中水回用项目对溪流进行生态补水,巩固水环境水质。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铺设中水管道7924米,实现林辋溪及支流生态补水;崇山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铺设中水管道9472米,实现蔗潭溪及支流生态补水。三是举一反三对县域内三条主要溪流黄塘溪、林辋溪、蔗潭溪干流及支流入河排口开展污染源排查、监测,已完成黄塘溪、林辋溪、蔗潭溪干流及支流入河排口污染源摸排、检测,共计2172个排口。2023年7月以来,加大对黄塘溪、林辋溪、蔗潭溪周边企业执法检查,共出动88人次,检查44家企业,督促企业加强管理,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已立案查处1家。四是4月11日召开部署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部署整治工作。建立“一月一督查,一周一巡检”机制,加大督查力度,6月至9月组织巡查14次,发现存在问题56处,均已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委定期对林辋溪、蔗潭溪流域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监督,6月以来共开展1轮专项监督、1轮督导调研。
49.关于政府性债务风险、群众信访量大等问题依旧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7月11日围绕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事项召开专项调度会,提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工作建议。全力狠抓财政收入组织,1-9月,全县完成非税收入13.41亿元(含教育费附加),同比增收2.5亿元,增长2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3亿元,增长15.5%,增幅位居全市前列;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4亿元,增长14.7%。持续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及时跟踪上级相关政策,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债务,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不断增强综合财力水平,守牢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坚持初信初访办理和重信重访治理双向发力,严格落实“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全县信访总量为4601件,其中纳入最多投一次办理1996件。一次性办结率96.55%,较巡视前提升11.63%,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初件办理质量排名由全省靠后水平提高到第33名,较巡视前提升59位。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集中整改,虽然取得阶段成效,但我们深知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巡视一组反馈意见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效,为推进海丝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始终保持政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开展主题教育,进一步纠治政治偏差,提升政治能力,推动巡视整改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坚决克服“过关”心态,保持长效整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做好阶段性“回头看”,进一步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切实巩固和提高整改工作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持续加强跟踪问效,坚持整治与预防并举,建立“长久立”的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长效。
三是不断夯实主责主业。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聚焦“关键少数”,持续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在作风建设上抓常、抓细、抓长;保持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突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紧扣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和市委“抓项目、促发展”系列专项行动部署,持续深化“两看三比”、全面实施“四个主题年”,推动科技创新、民生补短板、安全保障等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在省市发展大局中扛起大县担当、彰显大县作为。
四、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惠安县委依规依纪依法对巡视反馈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1个单位和29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14人,农村党员干部7人;正在立案审查调查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次,组织处理1人次,其他处理1个单位23人次。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共立案审查调查8人,已作出党纪政务处分4人,正在审查调查中4人:①因构成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错误、工作失误和违反廉洁纪律规定错误,时任惠安县螺阳镇党委书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②因非法占用土地和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错误,惠安县辋川镇庄上村村委会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③因违反群众纪律、侵犯群众知情权,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时任崇武镇五峰村党总支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④因违反群众纪律、侵犯群众知情权,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时任惠安县崇武镇政府干部、五峰村党总支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组织处理情况。因违规超面积建房问题,惠安县净峰镇厝头村党支部书记被诫勉谈话,并受到降职为村党支部副书记的组织处理。
(三)其他情况。①因对超标准补偿安置情况未予以制止、纠正,应负直接领导责任且存在工作失职问题,时任惠安县崇武镇五峰村挂村镇领导被诫勉谈话。②因违规超面积建房问题,惠安县净峰镇厝头村党支部书记被诫勉谈话并受到降职为村党支部副书记的组织处理。③因对反映人提到的档案问题思想上重视不够、没有认真督促、查找、核实原始档案内业资料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问题,惠安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站长被诫勉谈话。④因惠安县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设备未送达、未履行财务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向两家公司支付173.64万元和36.99万元问题,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被诫勉谈话。
同时,对1个单位、1人予以通报,对8人予以责令检查,对10人予以批评教育。
(四)不属实信访件相关情况。共有44件信件经查不属实。
(五)反映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信访件情况。共6件,均已了结。其中,1件内容较为笼统、空泛,不具可查性;1件反映问题属实,已于2022年3月12日予以全县通报;2件反映问题失实;2件系重复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90958;通信地址:惠安县螺阳镇城建集团大楼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362199。
中共惠安县委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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