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惠应急罚〔2021〕7号)
时间:2021-12-23 17:39 浏览量:

惠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惠应急罚〔2021〕7号)

一、执法对象基本信息

执法对象:泉州市恒辉管桩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50521MA33AUKM9Y

法人代表:彭聪

二、执法内容

案由:安全生产承包租赁类违法

案件名称:泉州市恒辉管桩有限公司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1年10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泉州市恒辉管桩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未与承包单位(锅炉管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经局领导批准,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名称:罚款

三、执法决定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惠应急罚〔2021〕7号

处罚决定书日期:2021年12月7日

四、执法机关

惠安县应急管理局

五、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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