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惠应急罚〔2021〕13号)
时间:2021-12-29 11:33 浏览量:

惠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一、执法对象基本信息

执法对象:陈晓彬

联系地址:泉港区后龙镇割山村社里上片48号

职务:泉州市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执法内容

案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案件名称:泉州市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对 “8.14事故负有责任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1年8月14日23时50分许,泉州市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在反应釜清洗作业过程中发生窒息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县政府成立由县应急局为组长单位的事故调查组。经调查组调查认定,陈晓彬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县政府批复由县应急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名称:罚款

三、执法决定

处罚结果: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下同)第十八条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对泉州市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8.14一般窒息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79937.2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惠应急罚〔2021〕13号

处罚决定书日期:2021年12月23日

四、执法机关

惠安县应急管理局

五、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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