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惠应急罚〔2021〕9号)
时间:2021-12-17 10:27 浏览量:

惠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一、执法对象基本信息

执法对象:惠安县辋川思红日用品店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350521MA2XXWFY1W

经营者:潘思红

二、执法内容

案由: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案件名称:惠安县辋川思红日用品店私自变更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1年11月22日,我局工作人员孙惠明(执法证号13040824004)、柯佳阳(执法证号13040824009)进行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惠安县辋川思红日用品店(地址:辋川镇辋川村东尾头949号)现场发现有50发“大中华”12箱,“满堂红”爆竹4箱,80发“万事大发”烟花4箱,“鸿福大地红”爆竹2箱。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名称:罚款

三、执法决定

处罚结果: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于2021年12月10日将罚款全额缴入指定银行账户。

处罚决定书文号:惠应急罚〔2021〕9号

处罚决定书日期:2021年12月9日

四、执法机关

惠安县应急管理局

五、公示时间

2021年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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